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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作者:谢武军    转贴自:学习时报    点击数:1829    更新时间:2004-07-31    文章录入:水木

 

    十六大把文化领域明确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在党的政治报告中还是第一次。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问题的认识更加合乎实际,表明了我们参与国际文化市场激烈竞争的积极态度。事实的区分也就是责任的区分,它将有利于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得到发展,并将其管好管活。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文化领域的所有制关系搞得越来越单一,文化机构几乎统统成了事业单位,服从计划经济模式的管理。改革开放之后,尽管我们在实践上对不少文化机构已经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使它们成为创造利润的经济实体,但在观念上,很长一段时间却一直把文化当“事业”看待。直到2001年3月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才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的概念,把发展文化产业列入国家计划。这当然是对客观事实的尊重。从1980 年代中期开始,由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带动的文化市场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1990年代,我国的文化市场体系已经基本成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庞大的文化企业群体已经形成为文化产业,吸纳了大量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第三产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部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区分也已经水到渠成。十六大终于明确了这种区分,把发展文化产业写进了党的政治报告。

  通观十六大报告的论述,文化事业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九年义务教育、党和国家重要的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面向大众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等。这些文化公益事业将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国家财力的扶持保障,并鼓励它们增强自身发展活力。

  国际上,文化产业包括艺术业、文化旅游业、博物馆业、图书馆业、文物业、群众文化业、博彩业、竞技体育业、广告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业、娱乐业,网络业、经纪与代理、文化科技与科研、文化交流、装潢装饰业等等。每一个大行业里又有若干具体行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利尔会议上曾把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目前,有些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990年代,由于电子出版、数字化、网络传输在文化领域的应用,推动了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1998年,美国的文化产业第一次超过了农业和飞机制造业,成为美国出口第一行业。这标志着美国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完成。美国再一次抢占了国际性产业升级运动的制高点。

  在当今国际经济格局中,不仅包括传统工商业的竞争,也包括文化产业的竞争。中国文化的未来命运,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的程度,取决于中国的文化产品在世界文化市场所占有的份额。中国加入WTO后,国内文化市场将进一步向外国开放,外国文化资本、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将更大量的进入中国文化市场,我国文化产业的主体结构、所有权结构、市场结构将发生变化。我国的文化企业的跨国活动也会增多,文化资本、产品、人才进入海外市场的机会也会增多。我们会同时面对国际国内几个方面的争夺。当前,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文化产业规模小、结构不合理,文化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因此急需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将文化领域明确区分为事业和产业两个方面,也就为下一步的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更科学的理论根据。现有文化管理体制既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无法应对文化上全球竞争的局面。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文化体制进一步改革的着重点应当放在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也就是要建构起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的不同管理模式。把按文化发展规律办事与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统一起来。在文化产业方面,要建立以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全国统一的文化市场体系。政府文化部门主要负责文化产业的战略规划、信息指导和政策协调,并通过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实施宏观调控,指导和协调文化产品的生产及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在文化事业方面,要建立一种可靠的稳定的经费来源机制和制定必要的扶持政策,同时,要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形成一种促进文化企事业自我发展的新机制。

  同时,加快文化立法,也是文化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使文化建设法规化、制度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在文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条件下,行政手段的管理调节作用越来越难于奏效,迫切需要在文化领域的各个环节(生产、传播、经营、消费等)制定出一整套既合符文化生产规律又合符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对文化工作的管理尽快从行政手段转向经济和法律手段,使文化管理者、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都有法可依。当前特别需要加强文化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以及市场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法规建设,需要尽快建立起公平竞争、信息畅通、内容健康、运行有序的文化市场秩序。不仅要加快文化立法进程,而且要加大文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书刊音响制品市场的制黄贩黄、盗版盗印,娱乐市场的赌博嫖娼贩毒吸毒等丑恶现象,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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