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民族精神网 >> 文章 >> 民族精神 >> 教育精神 >> 教育方法 >> 正文  
  也谈国民素质与民主法治         
也谈国民素质与民主法治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新华网    点击数:1491    更新时间:2004-03-04    文章录入:admin ]

 

    民主法治之路,是通向文明与进步之路。这条道路对于当代中国,已是一个再不容以任何借口回避和延宕的历史选择。
    民主法治首先是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安排是理性的,它着眼于保障人民的主权地位和公民的权利,但又在人民意志与政府权威之间维持一种动态平衡。它所特有的决策透明度和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则是政府免于专权和腐败的基本保障,也是防止政府对个人的侵权行为,最终防止政府由工具上升为目的的基本保障。当今中国,无论基于历史教训还是着眼于当下的困境,通过制度建设来提供这样一种保障,已经刻不容缓。但最近读到的《国民素质不高,民主法治难建》一文(载山西发展导报98.6.9,以下简称《国》)提出,“对于广大民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是否建立了保护其权利的制度,而在于是否具备了享受权利的能力”。一下子就抹去了保障权利的重要性,而制度建设的紧迫性也变成了民众的能力问题。据称,如果这种能力不达标就要求民主法治的建制,是“忽视了民情,超越了现实。”至于社会行人治还是法治,作者拿空泛的“众多社会原因”虚晃一枪,便停在了“国民的精神心理素质”上,并指称:“在人治社会,民权之所以落于统治者之手,不就是民众素质低下不能享受权利所致吗?”
    此间这些表述,逻辑上是颠倒的,道义上是可疑的。因为,流露于作者笔端的是对缺乏制度保障的民主权利屡遭强暴这一事实的无视,是对大众权利和生存状况的冷淡,以及倒因为果地把一个社会行人治的责任一巴掌打到民众身上。无疑,民主法治要靠良好的国民素质来支撑,我国的国民素质也的确不容乐观。然而,国民素质不高不能成为把保护公民权利的建制束之高阁的理由。许多有识之士在思考我国的社会病态时,思维触角都伸向了国民性,而且揭示极其深刻,剖析极其尖锐和不留情面。但剖析的尖锐和不留情面基于对大众的权利和生存状况的关注,情感基调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改变现状的热望。由这种热望来带动的国民性批判,在揭示出令人汗颜的国民素质缺陷时,也会公正地分析缺陷产生的根源,而决不因国民性有令人悲哀之处就否认建立保障民众权利的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更不会把原本由制度造成的问题也归咎于民众。
    而《国》文把人治的责任归咎于民众素质,就一笔勾销掉了与制度相关的一些重要事实。其一,一个社会采取什么制度,纵然受着文化传统以及包括国民素质在内的社会现实状况等多方制约,但也有着人为选择的因素。当这种选择出自社会强势集团时,对大众来说,便有一种被动接受甚至被迫接受的性质。何况,强势集团还拥有为保持既得利益而坚决捍卫制度病的动机和实力,其中最狭隘最顽固的成员事实上也一直在把这种动机和力量付诸行动。在这种情况下,要大众来承担人治的责任,是极不公正的。其二,制度本身对人的精神面貌有着强烈影响。历史和现实中所有推行极权政治的国家,民众由于缺乏知情权、参政权、选举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干预社会事务的条件和机会被剥夺殆尽,因而难以产生公民意识;由于基本权利得不到伸张,普遍的无责任感也就在所难免;由于极权政治下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安全感须以沉默、驯服和奴隶状况为代价,冷漠、圆滑、怯懦、猥琐和无力感也自然会成为普遍的精神特征。相反,民主政治却是坦率、勇气、干预精神和力量感等精神特征生长的沃土。关于制度对国民素质的影响,我们有一个不算遥远的证明。回首近半个世纪中国发生的数场重大灾难,存在着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根本原因。这种权力之随意,从其自诩为“无法无天”可窥一斑;这种权力之大,既可以置国家主席于非命,也可以不断地运动全民,动辄就把少则数万,多则数千万人打入地狱。在一次次“精神上不投降就下地狱”的折腾中,为了自保而被迫交出人格、尊严和良心成了普遍的行为方式;在不间断的意识形态灌输和强行洗脑中,丧失独立思考而变得愚蠢、或者有意选择愚蠢也成了普遍现象。现今人们尽可以指责当时的人软弱,尤其可以指责知识分子群体的不抵抗主义和精神大溃退。但却不能忘记,如此这般任人摆布的民众和知识分子此前曾有过的精神面貌。50年代初的中国人民刚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又为了民主自由进行过反专制反独裁的英勇斗争,继而又满怀希望和朝气投入了建设新生活。然而没过多少年,这种精神面貌荡然无存,甚至曾在高压下勇作狮吼的人也大多沉默了,那些不愿沉默的不是被从肉体上消灭了就是被彻底专政而失去了发出声音的任何可能。整体的精神溃败确实发生了。但这种外力上无所凭恃的精神在用物质甲胄装备起来的权力面前的溃败,岂是以溃败者自身的“精神素质不高”就能了断的!其实在这个时期究竟是低素质造成人治,还是人治败坏国民素质,只要有稍许公正,结论是很清楚的:国民精神史上这可悲而又不光彩的一页,正是制度弊端使人素质劣化的铁证!其三,现实中存在着许多根源于制度弊端的怪现象。例如权大于法、权钱交易、执法犯法,草菅人命;又如国有企业的“穷庙富方丈”,昏官、贪官搞垮一个个企业后易地做官甚至升官,社会各领域广泛存在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等等。这些制度病使中国的未来陷阱密布,障碍重重,民众既愤怒又奈何不得。通过民主法治来走出困境,已经分外迫切。
    《国》文无视这些显见的现实,几乎直截了当地主张搁置民主法治,其意令人费解。令人费解的还有下述议论。作者数次提到民情,但每及于此,措辞似是而非,传递出来的意思却明白无误。即:民众尚无民主法治要求,这种要求只是少数争民权的“英雄”的一相情愿。因为作者认为,现今民众尚不具备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并称,“有了这种能力,民众自然要求民主法治,用不着为民争权的人”,又断言,在民众素质不达标的情况下,权利即使争来,也会“被那些争民权英雄所得而私。”因此现在该做的不是进行民主法治的建制,而是大力发展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这番议论又触及到一系列需要辨识的问题。
    首先,民情真的就如作者所示,对民主法治的要求仅只是一些争民权者的“越俎代庖”吗?只要诚实地面对现实,不会看不到:一方面,开放打破了与世隔绝的封闭状态,人们有了比较,知道了民主的社会格局更符合人性,知道了法治优于人治,不再相信所谓制度优越性举世无双的自吹自擂;另一方面,制度弊端早已暴露无遗。有了比较后,弊端更是变得刺眼和不可容忍。长期承受着制度弊端恶果的人民在近二十年间从未停止过表达改革政治体制的要求。这种要求既出自在理性上对制度弊端有深刻认识的知识界,也出自根据现实体验而深切感受到恶果的其他民众。要求的持续和广泛表明,建立民主法治已是众心所向的历史性诉求。
    其次,鉴于文章自始至终都在指斥国民素质低,这就提出一个挑战性问题:作为判断民情的一个重要依据,现今的国民素质是否真的就低得不堪,可以在事关民众权利、事关民主法治的问题上得出某种颇似于“国人不宜”的结论?对此,雄辩的回答来自事实。据报纸披露,近年多次发生工人通过职代会罢免不称职厂长的事件。这表明,整体受教育程度并不算高的工人一旦有了些许民主权利,也可以相当好的用来维护自身权益。更有意思的证明是,我国农村不少地方成功地进行了村委会直选。无庸讳言,从整体看,农民受教育程度、政治意识、公民意识较之其他各阶层都相对低下。但当现有体制网开一面,允许他们进行基层直选时,他们并不因这几方面的“低下”而完全消受不了民主权利。受愚弄者虽有,但多数情况下的直选是成功的。既然如此,又有什么理由怀疑那些受教育程度更高,政治、公民意识更强的阶层运用不了民主权利,没有能力直接推选自己的代表或官员,非要靠上面黑箱操作式的指定或委派呢?
    当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运用民主权利不等于国民素质没问题。事实上,国民在精神道德素质方面的情况十分严峻。不着力于改变,虽不会如《国》文断言的“民主法治大厦建成之时,也就是该大厦坍塌之日”,但民主法治难以巩固,难以完善也是事实。通过发展教育来提高国民素质无疑是带根本性的长期任务。然而,我国本来就低的教育投入连年负增长,致使教育经费持续紧缺;每年仅公费吃喝就吞食掉全国几年教育经费的现象持续存在,挪用教育经费和屡禁不止的乱摊派又持续加剧教育经费的紧缺和民众负担,大力发展教育持续地成为空话。何况,一种“误尽苍生”的应试教育,一种急功近利、重技术轻人文精神的教育和专注于意识形态灌输而使人狭隘的教育能否承载起培养公民素质的任务,也是值得怀疑的。然而,要杜绝公费吞食未来的现象,要解决教育投入负增长以及雪上加霜的挪用、摊派,不能单靠政府承诺,而要靠来自全社会的监督,靠能使这监督得以实现的制度安排。至于有利于培植公民素质的教育,也需要制度保障下的民主教育理念的实施条件。以大学为例,这些条件包括独立地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包括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正是这些条件使大学具有作为追求真理的民主机构的性质,生活学习于其间,学生可以受到人权、民主思想的熏陶。但即使实现这些条件,教育也不是万能的。公民精神、民主素质既需要通过教育来培植,也需要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机会来锻炼。借口大众没有能力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而把大众排斥在政治事务之外,大众将永远处于无能力状态,民主法治对于大众也将犹如海市蜃楼,永远可望而不可及。
    写到这里,已该打住,但还有一些话不得不说。在涉及民众与争民权者的关系时,《国》文反复表述了一种奇怪的看法。诸如,“用不着为民争权的人”;对于民众来说,“不在于没有为民众争民权的人,而在于那些为民众争民权的人反而成为窃取民权的英雄”;民众如没有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民权也就终归非其所有,而被那些争民权者所得而私”。在这里,如果作者是在指出争民权者中存在的一种可能性,倒不失为真知灼见。但作者不加限制词的表述,不仅没来由的把争民权者从民众中剥离出来,而且以一种虚构的欺骗和被欺骗关系彻底否定了为民争权的人。然而,第一,争民权者往往也是民众成员,只不过这些人或是比较清醒、敏感和有勇气,或是本身受压更深。第二,任何为取得或扩大人权进行的斗争,首先都是由少数人发起的;人类在社会政治领域所取得的每一种进步,也总是首先由少数人来推动的。在最先站出来斗争的人当中,固然不排除有欺世盗名者或蜕变者,但这种可能证明的恰恰是通过民主法治来提供制约监督机制的必要性,而不是说明“用不着为民争权的人”。而且,在为民争权的人中还有远的如伏尔泰、狄德罗、潘恩、左拉、罗素,近的如李大钊、鲁迅、张志新这样的思想者兼斗士,他们由于杰出的思考力和对善恶的敏感而比其他人更清楚更深刻地发现不公正,他们博大的胸襟和作为“社会良知”的坚决承当又使他们总要不计成败得失地投入斗争。在历史上,是这些人以他们的思想和行动给人类精神以震颤,给社会进步以刺激。如果没有他们,人类精神难免平庸化甚至侏儒化;没有这些人首先站出来为拓展人类的自由空间而斗争,社会难免停滞。当《国》文作者以措辞奇特的议论把所有站出来争民权者都暗示为居心叵测、欲借争民权以营私、窃民权为私有的人时,不仅违背了历史真实,而且亵渎了推进社会进步的先驱、亵渎了人类精神。
    人心无限宽广,决不要轻易否定自己尚不理解或自己的精神达不到的境界,否则难免闹出笑话。至于国民素质问题,一直就是那些死乞白赖靠体制弊端维护既得利益者们抗拒变革的方便借口。知识分子当揭露这种借口的悖谬,而不是去为它辩护,否则,倒该由人们去质疑辩护者的精神素质了。

 

  • 上一篇文章: 构建合作学习模式,让学生学好英语

  • 下一篇文章: 素质教育的三个似是而非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 大疆创始人汪滔:我欣赏乔…[53]

  • 世界第一的大疆无人机,想…[50]

  • 张文木:关于中国人口问题…[61]

  • 蔡崇信对话张忠谋|面对宏…[57]

  • 任正非:全面提升软件工程…[56]

  •  
     最新5篇推荐文章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传…[6]

  • 走向安国、人道与和平——…[9]

  • 张文木:谈文化自信,而又…[14]

  • 张文木:政治人物安危与国…[18]

  • 张文木:诱倒对手的最佳方…[15]

  •  
     相 关 文 章
  • 简评2004年发生的影响中国…[5919]

  • 争取民主,从争话语权开始…[2851]

  • 论民主与权威的关系[5359]

  • 民主有什么用处[2651]

  • 西方官僚体系的权力扩张与…[2116]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中华民族精神网
        站长:谢昭武 QQ:31487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