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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生存的家园         
人类生存的家园
[ 作者:谭大友    转贴自:士柏咨询网    点击数:4097    更新时间:2004-01-26    文章录入:admin ]

 

  一、人类生存的自然之家
  在文学作品尤其是在诗歌中,我们常常把大地、把祖国比作母亲,把长江、黄河比作母亲的乳汁,这实际上就是把我们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繁衍生息于斯的大自然作为家园来对待。人们或许可以离开故土,但却绝对不能离开大自然。大自然永远是人类生存的家园。
  大自然之所以是人类生存的家园,首先是因为人类来源于自然界。恩格斯指出:"人也是由分化而产生的。不仅从个体方面来说是如此--从一个单独的卵细胞分化为自然界所产生的最复杂的有机体,而且从历史方面来说也是如此"[2] (第273页)。大自然产生出人类,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有机界的简单细胞到低等生物,从低等生物到高等动物,再从高等动物到人,经过了若干亿万年才孕育出人类来。从这个意义来说:人类是大自然之子。其次更因为人类依赖于自然界而生活。人类的生活资源、生产资源,无论是物质生产生活资源,还是精神生产生活资源都靠自然界提供。可以说是自然界喂养了人类。自然界以空气、水、食物、燃料、衣着、住房等形式提供的产品支撑人的肉体存在,使人不致死亡。自然界同时也是人的精神食粮,它既为自然科学提供源源不断的丰富多彩的研究对象,又为艺术提供了加工、消化的素材和对象。不管你是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理解了还是没有理解,自然界都不可能是与人相分离的,它对人说来永远不可能是无,自然界与人血脉相连、互动共生。自然对象与人共处同一个家园,理应是互相依赖、情同手足的关系。大自然既是人类的母亲,又是人类的永远的朋友和兄弟姐妹。
  环境伦理学或生态伦理学认为:地球、自然环境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摇篮、是人类得以生存、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家园。人类文明的产生都是从适应环境开始的,任何文明的形成和发展都需要依赖于自然环境,不同的环境机制往往决定了不同文明的发展道路,即决定了文明的范型。在文明的展开阶段,自然环境给文明的生长提供了充足营养。由于各民族所面对的自然环境不同,也就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民族文明。居住在荒野草甸的民族以饲养牲畜为业,便出现了以畜牧为基础的游牧文明;散居在山地和盆地平原的民族,用烧荒垦田的方式种植五谷杂粮,便出现了以耕作为基础的农业文明;而分布在湖泊沿海一带的民族以捕获水产品为生,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以渔业为基础的文明形式[10](第105页)。
  人类文明的起源首先都是以一种易于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为依托的,任何文明都不是在与自然对立的基础上形成的,而是通过与自然的和谐化生的。完整稳定的环境机制对于一种文明的延续发展起着重要的维护作用。环境机制对于文明起源、发展的重要作用在许多古老文明的盛衰历史变迁中能够得到清晰的凸现。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中国,均诞生于自然环境优越的河谷平原地带。古埃及与尼罗河流域、古巴比伦与两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古印度与印度河-恒河流域、古中国与黄河流域都有着天然的不可分离的联系。
  适宜的自然环境、生存环境促生和推动了文明,但是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生存环境的破坏,又无异于人类在自毁家园,导致文明的衰退,甚至使文明招致灭顶之灾。历史学家们常常把人类文明的兴衰归咎于战争,视兵祸战乱为文明延续的大敌。但是,近年来的深入研究却发现,自然环境的改变、环境机制的破损和失落才是文明兴衰的深层原因。由于不合理的灌溉而导致的淤泥和土地的盐渍化,终于使古巴比伦文明败落下去;曾盛极一时的玛雅文明也因地力的耗竭而衰亡;过去曾是生命绿洲的非洲撒哈拉,因草原被过度啃食、森林被毁、大片植被被烧荒而最终导致了沙漠的形成,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不毛之地。这说明环境机制对文明发展的重要性。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文明依赖的环境机制不被完全破坏,它自然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遭到破坏的环境机制重新建立起来之后,文明会出现新的转机。比如,在印度近代历史上,由于森林的急剧破坏导致这个处于热带地区的文明古国的生态系统变得极其脆弱。不仅昔日的沃野良田变成了60万平方公里的塔尔沙漠,而且水旱灾害连年不断,水土流失十分严重。不合理的灌溉又加速了土地的盐渍化。自二十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在联合国专家组的帮助下,通过抽取地下水给土壤排盐,并在印度河上游建立曼格拉大坝调节灌溉渠道中的水量,以防止渗漏。经过几年的努力,奇迹出现了,昔日颗粒无收的盐碱滩上重新又见麦浪翻滚[10](第109-110页)。
  既然人类文明对生态环境有着如此大的依赖性,那么我们就有着更加直接的责任来挽救或修补被破坏了的自然机制。不要自毁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之家,而要守护好自己的家园。在文明面前,萌动自己的道德良知应是一次人生的大彻大悟。
  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家园,就是说,自然是人生活和存在的场所或舞台,自然界本身是属人的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是人的一部分;它既是人生存的根基,又是文明滋生的土壤--为人类提供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养料。因此,人应该是地球的守护者,应该诗意地生活在地球上。人应该在自己的实践中保护好自己的自然界并按照美的规律再造自然界(江泽民曾号召"再造秀美山川")。只有如此,人的生存才有保障,人类文明也才能得以延续和兴盛。失去自己的自然的人,就是失去生存根基的人,就是丧家的人;失去自己的自然的文明,必将走向衰亡。

  二、人类生存的社会之家
  人来自于自然界并依赖自然界而生活,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所以,自然是人生存的家园。但是,人若仅仅以自然为家,那人就不能把自己从动物界中提升出来从而与动物相区别,这时的自然界也还不是属人的自然界。因为,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作为社会存在物,要获得社会历史性内容,就必然要以社会为家。
  人若仅仅作为自然存在物,那他是无法在自然界生存下去的。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其生存能力甚至赶不上动物的生存能力。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子指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吕氏春秋·恃君》的作者也认为:"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卫,肌肤不足以扞寒署,筋骨不足以从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人"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人"只不过是大自然中最柔弱的芦苇"。威廉·哈维指出:"人赤身裸体,手无寸铁地来到这个世界"[11](第163页)。德国哲学家兰德曼指出:人"在本能方面也是贫乏的:自然没有规定他应做什么和不应做什么。""与特别适应于环境的动物相比,这样一种创造物将发现自己更难以在世界上生存。"[7](第172页)。
  人既然如此脆弱、如此无能、生存如此艰难,那怎么办呢?其出路就在于过社会生活,人只有结成自己的社会,以社会为家才能坚实地站立在地球上。而这又恰恰符合人的社会本性,因为,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野兽或其它的什么,正在于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一直是也永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家园。在这个社会家园中有着丰富的内容,人正是在社会中、在社会实践、社会交往、社会生活中不断地吸取着、积淀着、改造着、丰富和发展着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内容、政治内容和文化内容,也正是在存在着分工与协作的社会家园中,人才作为人而生存下来并得到发展,人也才能在自然界中挺立出来,成为顶天立地的人、驾御自然并守护自然、美化自然的人。
  因此,人是注定要过社会生活的,必然要以社会为自己生存的家园。这一点,人类很早以来就认识到了。在中国古代,荀子关于人之所以能胜物在于"人能群"的思想,张载的"民胞吾与"说把所有人都看作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的思想,王守仁"天下一家"的思想等等,都把有分工、有合作的群体、社会作为自己生存的家园。人们也普遍地从"家"、"国"的角度来看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因而中国有着悠久的"家"、"国"同构的传统,许多志士仁人、民族英雄 "以国为家",留下了不朽的佳话。而且正像魏义霞博士所指出的:"中国人受这种社会大家庭思维方式的影响至深至广。直到现在,中国人还在用这种思维方式来处理人际关系。例如,在中国人的称谓中,不是按姓别称小姐、女士或先生,不按社会身份称首长或上司,也决不直呼其名曰贝蒂、玛丽或约翰,而是习惯于称呼对方为大姐、大娘、大爷、叔叔、阿姨等,把自己与对方编织在不同的关系中,制造一种血缘’假相’"[12](第194页)。这样的群体社会给人一种安全感、相与感、归属感,人们几乎做任何一件事情都离不开这样的群体社会。
  在西方也一样,并且与中国传统思想(如家、国同构)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国"里,人们"会把他所碰到的任何人看作是和他有关系的,是他的兄弟、姐妹,或者父亲、母亲,或者他的儿子、女儿,或者他的祖父、祖母、孙子、孙女"[6](第199页)。每个人都是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大家都是一家人。亚里士多德把人看成天生就要过共同生活的"政治动物" [4](第205页),认为"人类天生就注入了社会本能" [5](第7页)。中世纪的神学家也肯定人必须生活在社会中。近代欧洲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创立的社会契约论大都认为,人要生存,不能离开生活于其中的契约社会、契约国家。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大都认为,有理性的人都是不能离开社会、要在社会中过普遍性的社会生活的人,是与人结合、与人共存并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作为人而生存的人。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在其晚期著作中提出了"伟大共同体"的构想,强调个人和集体的共同发展。米德则用他著名的社会行为主义理论论证了个人、社会的一致性和共生性。存在主义者雅斯贝尔斯提出了"生存共同体"之说,呼吁个人本位与群体本位的统一,历史的目标在于人类的统一。萨特也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述个人与他人的休戚相关、息息相通。他写道:"在一个社会里人们都是兄弟,……他和我自己同一渊源,他像我一样出自人类之母……"[9](第71页)。在现当代,民族历史进入到世界历史,社会的内容扩展了,地球成了一个村落,人们越来越频繁地使用"国际社会"、"世界大家庭"之类的词汇。当此之时,如何建设好我们这个具有更大范围、更新内涵的社会家园呢?这就要求我们冲破狭隘的血缘和民族界限,自觉地树立起"类"的意识、"全人类"的观念。萨特就是具有这种"类"意识的哲学家之一。他认为,当一个人作出选择时,他不仅仅是为自己、而且也在为他人、为社会乃至为"全人类"进行选择[9](第9页)。
  人不是离群索居的孤立原子。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发生交涉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人必定生活在一定的群体、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必须结合成社会关系,过社会生活。这几乎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种基本的共识。马克思继承了这一份思想遗产并且把人的自然家园与社会家园统一起来看待。他说,"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3](第122页)。也就是说,虽然自然家园是人生存的基础,但只有社会家园才把人提升为人的存在,才使人作为人而生存。马克思还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是不可思议的"[1](第2页)。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才使人对自然界的自然关系具有社会的性质和意义,并真正成为属人的关系。现实的人就是在这些关系中产生和存在的。从事活动、进行物质生产的个人,尽管直接地表现为个人活动的形式,但他们并不是各自孤立地单独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人只有在相互之间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在这种关系内才能按人的方式同自然界发生关系,才能进行物质生产。人依赖并创造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联系,以社会为自己生存的家园,这是符合人的本质和本性的事情。如果脱离了社会、脱离了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所谓个人就成为一种想象中的没有区别、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或者就只是一些单纯的生物个体,其活动也只不过是与其肉体存在直接同一的单纯的生命活动,而不可能是真正现实的人的活动。所以马克思说:"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征和确证。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3] (第122-123页)。马克思还写道:"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存在物" [3](第122页)。显然,个人作为人的存在是离不开社会的,而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必然是处于社会关系总体中的存在物。个人只有处于那些社会的联系和关系的总和中,才是现实的人,才是作为人的人。
  人类社会是人摆脱纯粹动物状态进入正常的人的存在状态使人之所以为人的生存条件。人的这种正常生存条件不是由自然现成地造成和提供,而是通过人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并通过活动的历史发展才能造成的。它是通过人的活动实现了人同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的人的世界。唯物史观深刻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在的要素结构、作用机制和运行动力。人作为社会存在物,首先是经济存在物,同时也是一种政治存在物,还是一种文化存在物。因而,人只能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精神文化关系中才能生存和发展。
  人虽然有个性,追求独立自主,但孤僻绝不是人类的品质。离开他人和群体,人会感到孤独和空虚、会苦不堪言。只有在群体中,个人才能感到安全、有依赖感和身份感,才能确保精神和物质的满足[12](第220页)。正如弗洛姆所说:人"不能忍受孤独,他不能与他的同伴毫不相干。他的幸福有赖于他感到,他与他的同伴、与过去和未来之人团结一致、休戚相关"[8](第58页)。
  人比动物更依赖于自己的群体和社会。对于动物而言,无论它生活在哪种群体--自己的种群或人群中,野生或家养,都不会改变此动物的本性,它都将成为它先天所属的那种动物。人则不然。人的语言、思想、道德甚至人的生活习性、生理本能都是后天培养出来的,生活在人群中造就了他的人性;生活在哪种动物群中,他则成为哪种动物--狼孩、猪孩都是例证。因为,社会本身就是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是作为人的人存在、活动和发展的基础和环境。而人就其自然基础而言,由于其非特定化,具有未确定性,因而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这可以说是在自然的意义上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但是只有在社会中,在文化环境中,才能塑造出作为人的人。正是在这个人的世界中,不断产生出人作为人的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全面的规定性。如果脱离了社会的塑造和训练,脱离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的陶冶,不是作为社会的、文化的存在物而存在,就不可能形成和发展他自己的人的特性和能力,因而也就不能成为作为人的现实的人。而且他的自然存在中的属人的潜能和素质,也会在自然的肉体生命活动中受到窒息甚至丧失。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同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同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说来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3](第99页)。因此,人必须与他人交往、必须生活在共同体中,离开共同体,人便无法生存。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共同体也在不断改变着它的形式,血缘的、语言的、信仰的、习惯的、宗教的、经济的、政治的、利益的共同体层出不穷,有的叫做部落、群体、教会,有的叫做国家、民族、社会、集团、公司、阶级、阶层、政党等,这些不同的共同体直接影响并决定着个人的存在。与此同时,人们又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突破原有共同体尤其是虚幻共同体的局限和限制,扩大共同体的范围,或者建立新的更大的共同体。这一发展的总趋势必定是把全人类作为真实的共同体。以类为共同体的社会是我们正在追求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真正的人类之家"的社会。弗洛姆把这个理想社会、这个"人类之家"称之为"健全的社会",马克思则称之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知道,中国近代的康有为称之为"大同社会"或"世界大同"。由此看来,伟大的哲人、思想家们都共同指向了以类为境界的社会。而这样的社会才是人类最美好的家园。

  三、人类生存的精神文化家园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具有精神属性的存在物,也是一种"文化存在物"[11](第144-147页、180页)。人之为人,既有人的感性世界,更有人的精神世界。大千世界"移入"人的脑海而成为"意识界的存在",万种情感"汇聚"人的脑海而构成"小宇宙的存在" [13](第17页)。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形式和内容极其多样、结构和层次极其复杂的世界。在人的精神世界中,有表象、想像、思想、智慧、理想,有信念信仰、灵魂追求,有过去、现在、将来,有天上、地下、人间,有宏观、中观、微观,有知识、情感、意志,更有神话的世界、宗教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伦理的世界、科学的世界和哲学的世界。
  人既然是有意识的精神性的文化存在物,就必定要有自己的意识对象和精神食粮,就必然会建造并拥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人不能没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孙正聿博士指出:人无法忍受"单一的颜色"和"凝固的时空",人无法忍受"存在的空虚"和"自我的失落",人更无法忍受连灵魂都不复存在的"彻底的空白"[13]("作者序"第6页)。据说,动物看世界,看到的只是"黑白世界",就像我们看黑白照片一样,即只有"单一的颜色"。而人类看到的则是"多彩的世界"。所谓"不能忍受",实际上就是不能忍受动物式的生活、不能忍受意义的缺失、不能忍受与整体和永恒的割裂。如果说可以忍受且忍受得很好的话,那只能说明他还没有从自然、动物那里超拨出来,还没有作为"万物之灵"而挺立于世。那么,人通过什么途径又在哪里去找寻"多彩的颜色"、"变化的时空"、"存在的充实"、"自我的实现"、"永恒的归宿"或"生命的永恒"呢?
  我们知道,人通过自己的感性活动即劳动实践来创造和表现自己的存在,也通过自己的感性活动的发展来表现和实现自己的发展,并形成自己的历史--人类社会的历史。人的感性活动,不仅创造了人的存在、人的世界,使人具有现实的存在状况、现实的特性和本质,而且还创造了人的新型进化发展方式--"文化的进化"。也就是说,人通过实践的方式和途径生产出了自己的"精神食粮",为自己创建了"精神世界"、"文化世界"和"意义世界"即建造了自己的"精神文化家园"。我们一方面要享用和消化前人和别人生产出来的"精神食粮",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实践进一步生产出更多的新的"精神食粮",把自己的"精神家园"建造得更好。人是很看重自己的"精神家园"的。因为人的生存不仅要有物质的支持,更要有精神的支撑和寄托。在人的"精神家园"中有普照着的意义之光、蕴涵着的价值、体现出来的自由。只有在"精神家园"中,我们才能免除背井离乡、无依无靠的精神流浪者之感[13](第183-184页)。
  自然界、人类社会不仅是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的家园,同时也是人的精神生活的家园。无论是峻秀山峰、无垠的平原、广阔的大海,还是绿洲、园林、花坛、盆景等等,都是人的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现代工业社会已逐渐认识到为城市市民、为人类保持这种精神领地的重要。高尚的人们为社会工作、构筑理想社会,实际上在其中渗透着人们的精神追求、体现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人的精神世界的核心是灵魂,灵魂的追问是一种根本性的追问,具有形而上的性质。我们经常在问:魂归何处?灵魂的故乡在哪里?人的精神家园在哪里?这就是一种根本性的追问,它使每个人最内在深邃的"自我"直接面对永恒,追问有限生命的不朽意义和永恒的价值。这种追问毋宁说就是一种灵魂的追求。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是灵魂的追求(庄子式的魂归自然),"浩然之气"是灵魂的追求,理念、单子、绝对精神甚至天国等等都是一种灵魂的追求。没有以上灵魂的追求,人则非人也;追而不得,灵魂则不安。
  我们不只是为了面包而活着。在适应现代社会或者在卷入商品大潮的同时,应该坚守我们的精神文化家园、守住人之为人的某种永恒的东西、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人的精神家园在哪里?在于人生存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其信念和事业,在于人生追求所达到的境界,在于与整体和永恒的联系,在于自然、社会和历史文化,在于崇高的理想。精神家园是人获取精神食粮的地方,是灵魂的栖息之地、安居之所。只有在精神家园里,人的精神才会健全。人若失去精神家园,也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理想和信念,失去了与整体和永恒的联系,就无以安身立命,从而就会悲观失望、沮丧、绝望、陷入虚无,感到自己如同行尸走肉,"活着不如死了好"。精神一垮,一切都完了。
  人所确立的具有恒久价值的目标,他所关切的世界整体,即他的信仰,就是他的精神家园之根基,也是他的人之为人的神圣的不可亵渎的东西。周国平先生说:"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14](第310页)。自感失去意义的人宁愿去死,这倒有救,帮他找回意义就够了;不相信或不需要神圣价值、人生意义的人,甚至去毁灭神圣价值、人生意义的人,则无可救药了,因为他摧毁了人之为人赖以生存的精神根基,他失去了人格、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如果说他还存在的话,那他仅仅是作为动物而存在。
  人类的精神生活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如宗教的、道德的、哲学的、科学的、艺术的方式等)"力求在一己的生命与某种永恒存在的精神性的世界整体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亦即"寻求生命的意义"[14](第311-312页)。一个人如果相信自己已经建立了这种联系,便是拥有了一种信仰。有了信仰或者信念,人生便有了奔头。即使为之而死,也死得其所、死得安心、死得伟大。即便死了,他也还活着,因为他的意义还在、价值还在。对于以上帝为精神家园的人来说,"上帝死了"的确会引起精神危机,使人们的精神无所归依。但不要紧,只要有精神追求,他必会找到新的归依、新的家园并安身于此、立于此。"哀莫大于心死",失去精神家园同时又没有精神追求和精神生活的人是最悲哀的。对他来说,虽然活着,但已经死了。因为他已什么都没有--没有真切的内心世界,精神变麻木了,而外部世界乃身外之物,对他来说不过是虚幻的浮云。哲学上判断一个人是否死亡的根据、标准是人的精神追求、人对意义和价值的追求、人的信仰信念。
  "一切民族的文化传统中都有优秀的成分,它们同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无论东西方,自古以来都有圣哲及后继者思考着人类某些具有永久性的根本问题,他们的思想对于一切民族一切时代的人都会有启示意义"。 "人类不分古今东西都面临着某些永恒的根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了一切精神文化的核心"[14](第375-376页)。所以,人们能够在历史文化中找到精神的根基和支柱,能够在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创新中获得"诗意地安居"。因为,人是历史文化的存在,生活的意义离不开历史的积淀与升华。离开历史文化,人便失去了自己的存在之根。而历史文化自有其所指向的未来。生活在历史文化中,同时也意味着生活在对历史文化的创造中。人只有具有厚重的历史感,才会有丰富的精神生活。人只有生存在文化当中才能领悟到生存的意义从而拥有幸福。人也只能借助文化才能平衡躁动不安的情绪或者为这些情绪找到渲泄的出口。文化正是使我们不再堕落回到兽界的力量。
  只有人才有历史的厚重感,才在自己的精神生活中拥有丰富的过去、真切的现在和精彩的未来。只有人才把过去、现在和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实现着生存的永恒、体现着生存的意义和价值。这也就是人的在家的精神感觉,而这种在家的精神感觉又深深扎根于历史文化传统之中。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版]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版]。
  [3] 《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2卷。
  [4] 《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
  [5] 《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卷。
  [6] 《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7] 兰德曼《哲学人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12月出版。
  [8] 弗洛姆《为自己的人》,三联书店,1992年版。
  [9] 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
  [10] 李培超《环境伦理》,作家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
  [11] 夏甄陶《人是什么》,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出版。
  [12] 魏义霞《生存论--人的生存维度及其哲学回应》,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
  [13] 孙正聿《超越意识》,吉林教育出版社,2001年4月版。
  [14] 周国平《人生哲思语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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