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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世界的中国宪政       
走向世界的中国宪政
[ 作者:张千帆    转贴自:腾讯评论    点击数:1148    更新时间:2009-02-14    文章录入:admin ]
 

通过革命追求宪政乃缘木求鱼

自鸦片战争之后的100多年时间里,中国宪政被认定为一连串的失败。我说的第一个主题是,宪政必须通过改革才能够实现,不可能通过革命实现。通过革命,中国不是在走向宪政,而是离宪政越来越远。

为什么会失败?首先,中国一直是富强为体,宪政为用,中国不是为了追求宪政而追求宪政,而是为了中国的富强,为了民族的救亡追求宪政。这样一来注定了中国对宪政的追求是半信半疑的。宪政只是追求富强的一种手段,当我们发现宪政对富强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我们就会抛弃宪政而转向独裁专制,也许独裁专制更有利于富强。这样一来,我们对宪政采用了一种急功近利的状态。这是可以理解的,宪政毕竟是舶来品,我们首先考虑的当然是民族救亡。

其次,中国立宪失败的最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制度,并不在文化上。当时出国考察的载泽说过一段很重要的话,“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但是最不利于官”,而要通过和平改良的方式实施宪政,一定要经过官,一定要在政府支持的前提下才能够推动宪政。要剥夺官员的权力,限制官员的权力,他们自然会形成抵制宪政的最强有力的集团。在这个意义上,专制是一个自我维护、自我修复的统治机制。它已经垄断了国家的权力,垄断权力之后,同时也垄断了分配社会资源的权力。它并不能垄断所有的社会资源,一部分资源会流向社会,流向普通的老百姓,但是它把资源的大头控制住了。一旦要改革,要改变这种权力格局,就必然意味着他要失去对社会资源的控制,也就必然意味着官员个人的利益要将受到损害。所以他们很自然会抵制改革。这个障碍在戊戌变法时体现得非常清楚,在今天中国也一样,阻碍中国宪政发展的就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改革要成功有一个很根本的前提,就是要获得既得利益集团的合作,别的没有办法。这就是我们一百年以前和一百年以后今天面临的共同难题。

从1840年到1911年,我们经过了多次改革,都是想在既定的政治格局之下推动政治和法治的进步,但最终失败了。既得利益的障碍使得改革进行不下去。那么,是不是有一种捷径,索性把既得利益集团消灭,一夜之间,我们可以完全换一种政治体制,一劳永逸的解决了问题?从 1949年的革命都可以看到,这条路是走不通的,革命不仅不会让我们更接近宪政,而且让我们离宪政的距离更远。

革命成功的那一刻,革命派掌握了国家的政权,就意味着新的既得利益在那一刻产生。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和旧的集团一样会阻碍宪政的改革,阻碍的强烈程度甚至可以比旧的利益集团更厉害,为什么?在革命过程当中,革命者必然要为它付出最大的代价。辛亥革命已经非常幸运,因为当时的清政府很弱,一推就倒。但通常在一个政权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有人去搞革命,如果最后成功了,必然要血流成河。因为现在国家机器非常强大,你要以更加厉害的暴力去打垮现在国家机器的暴力,必然会导致非常大规模的血腥冲突。

同时,革命的成功通常也是以高度的集权体制为前提。暴力革命必然要求很强大的军事组织,军事组织和自由民主是非常风马牛不相及,完全相悖的两件事情。如果你搞自由、民主、公开,在军事中可能一下就被对方瓦解了。地下组织一定是强调保密,强调纪律,高度的集权、专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打败旧的专制制度。

例如,国民党偶然推翻了清朝之后,整个中国其实还是掌握在袁世凯手中,国民党在北伐之后,才掌握了中央政权。北伐的前提是照搬苏维埃的模式,而不是国民党以前所崇拜的英国或者美国的模式。到1924年时,尤其发生了中山舰事件以后,孙中山发现自己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了,在这个国家推行自由、民主根本不可能革命成功,要模仿专制的模式才行,而且越专制越高效,尤其在军事上。

在这样的模式运作之后,新的执政党已经习惯于高度的集权、专制,不可能再回复到自由民主。经过北伐之后国民党改变了,变得非常专制,尤其在蒋介石的统治下。革命的成功以高度集权为条件,成功之后,出于运作的习惯,革命党不会再接受自由、民主、分权的原则,必然和宪政的分权原则相抵触。

同时,革命一般在专制体制内才会发生,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不需要革命。革命是因为社会的利益冲突发展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但是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在经典的民主模式下,任何社会矛盾都可以通过自由言论,通过新闻自由再加上民主的政治程序及时的得到解决。美国也有很多弱势群体,以前有很多农民,工业化以后有很多的工人,但是为什么美国没有发生革命?因为它可以通过政治有效的改变某些东西。比如,穷人虽然社会力量比较弱,但是人数很多,可以通过一人一票的多数主义参与民主政治的过程。

但在专制社会,往往社会底层受到漠视,因为他们最弱势,没有任何权力,统治者用不着为他们做事情,统治者用不着为他们负责任。他们的利益受到漠视以后,他们也不能怎么样,除非通过革命,这样一来,革命就成为专制国家利益调整的一种方式。一旦发生革命,这个国家至少是民主出了差错,或者索性就不是民主的国家。

国民党执政以后,按照孙中山的意愿,经过若干年以后要还权于民,但是迟迟没有还权于民。在台湾经过了38年才还权于民。这是革命的结果吗?我想它不能被算作革命的结果。正是因为革命,所以才导致了长期训政的现象。革命不可能让我们走向宪政,改革虽然由于既得利益的阻碍而很难成功,但也不是不可能成功。台湾1987年通过不流血的改革成功了,这种成功是非常艰难的。由此看来革命是一条死路,我们只有走改革这条路。

改革究竟依靠谁呢?执政集团是非常多元的,其中有很短视的,就像当年的满清一样,拼命维护眼前的既得利益,最后适得其反。也有比较进取的改革官员,单依靠这些官员行不行?不行。因为他们在整个体制当中必然是少数,而且必然处于弱势,即使他们成为最高领导人。例如光绪皇帝,当时至少是民意上的最高领导人,但他所支持的改革还是很快失败。所以光是依靠少数改革者是不可能成功的。为什么?因为宪政最后是想通过一种比较均衡的权力分配来得到比较均衡的社会资源分配,宪政是要让大家得到好处,大家都是宪政的得益者,宪政的事业必须要由人民一起来推广,而不能依靠少数的官员。

清末的的张謇说得非常好,实现宪政必然要经过政府,但是最后人民要一起来发动,没有人民的发动,最后的改革必然走向失败。宪政的进步是制度和文化之间的交替。人民如何去支持宪政呢?首先要熟悉。比如清朝进行某些制度改革,但人们对这种东西很陌生,并没有看到这种制度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就不会参与,这项改革也必然是胎死腹中。这种参与的文化不是通过道德说教可以实现的,只有当制度真正为老百姓做一点事情,老百姓能够看到他所投的一票是有意义的,才会去参与。这是两方面互动的过程,一方面制度不能没有文化的支持,另外一方面文化要普及,必须要依靠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的实践,只是学者的宣传,或者少数社会公益人士的宣传,最后没有太多人会去响应。

宪政的四个方面:民主、法治、自由权利、中央和地方关系

总结百年宪政,很大程度上我们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原点,在某些方面要取得进步要比一百多年前还要困难,但我们还是有进步。下面我简单讲讲百年宪政的几个方面。

宪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民主,法治,自由权利,中央和地方关系。

首先,民主是宪政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宪政的前提,我想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在不实行民主的前提下走向宪政。美国的宪政就是专门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宪政反过来是制衡民主的。中国没有民主的传统,因为我们的传统不是由民作主,而是替民作主,《尚书》有民主这个词,但是意思显然不是由人民来选择汤王,而是让汤王成为人民的主。

因为没有人民的参与,我们的改良,包括戊戌变法都失败了。这些失败向我们展示,即使在执政集团当中有最高的领导人在推动改革,最后都没有办法改变整个利益集团的巨大的惯性。在这之后我们是有进步的,辛亥革命催生了《共和宪法》,它的最大贡献就是让中国在一夜之间从专制君主政体走向共和政体。之后的辛亥革命,不仅在宪法文本的制定上取得了成就,同时在民主实践当中也有一定的成就,选民数量增长得非常快,尽管范围比较有限,有些地方的选民投票非常活跃,东北、江苏投票率达到60-70%,这对于以前一直缺乏民主的中国来说,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些都表明,中国借鉴西方制度并不是不可能,国情论的争论暂时退出了舞台。

另一方面,当时的民主有很多欠缺,这在今天看来是十分正常的,即便在很成熟的民主国家,像美国,负面竞选、相互抹黑的现象也非常普通。包括奥巴马、麦凯恩竞选,双方尽量往自己的脸上贴金,给对方抹黑,这是非常理性的竞选行为。但是中国的老百姓,尤其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因为长期缺乏民主,对民主没有感性的认识,同时期望过高,所以当民主出现了一些差错,就过分悲观。在实施了几年民主之后,整个社会都开始怀疑民主政治的价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中国只是一个假民主、假共和,知识分子过分的理想化,认为民主是一个很崇高、很廉洁、很高效的东西,只要实现民主以后,所有的社会弊端都会消除,在这个希望破灭以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中国的传统也缺乏法治观念,当社会争议和诉讼涉及到利益集团时,就通过权力和司法来影响法治。法治的前提是分权,尤其是要保证司法独立,否则不可能实现法治。但是在传统的模式之下,所有的权力都高度集中,这就意味着中国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在明末清初的改革当中,法治的进步非常快,无论是理念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到了20年代的时,法治国家已经成为中国的共识。当时的进步非常了不起,比如最早的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法官在任职当中不得减俸,不得转职,这些都是对个人法治的保障。宋教仁命案发生在1913年,当时舆论普遍怀疑是袁世凯所为,或者是在其授意之下,他内阁的高官指使谋杀。上海公开检察厅公开传唤在位的总理,而且还公布了证据。如果可以这样发展下去,中国成为法治国家,乃至宪政国家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当然民国的法治有些局限性,尤其是司法审查制度几乎没有提到。这体现了我们对司法审查制度认识上的不足,但是这种不足我认为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首先司法审查是针对民主而言的,没有民主司法审查就失去了目的。中国整个宪政框架都没有建立,所以当时没有重视司法审查并不奇怪。

人权当然也是中国传统所缺乏的,儒家的传统是义务导向的传统,权利对我们来说一直是很陌生的词,明末清初引入之后,它受到很多的阻力,现在我们还在争论亚洲的价值观和人权是不是能够融为一体。中国的第一个自由主义者严复把自由主义引入中国,并且主张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听上去是地道的自由主义,但是严复的自由主义似乎是一种社会功利主义。之后几部宪法都规定了权利,在国民党统治之下,中国社会的自由度不大,但是还是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胡适、罗隆基相当于当时的异议分子,也可以办杂志。当时的自由空间虽然不能得到宪法上的保障,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国民党没有把它的专制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罗隆基说过这句话,“压迫言论自由的危险比言论自由的危险更危险”。这句话背后有很深的含义,首先他认识到言论自由是有风险的,但是压制言论自由的风险远比言论自由的风险大。不像今天大多数人这样,表面上是主张言论自由,但是一旦言论自由产生了一种后果,马上就抛弃了言论自由。

最后一点是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当然也是中国传统所没有的。自秦朝以后,中国2000多年的中央集权根深蒂固,地方没有分权的空间。我们所有的宪法也都没有一部被称之为联邦宪法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成为各大利益集团之间相互较量和妥协的话题。辛亥革命以后,袁世凯掌握了种种权力,所以主张中央集权,而国民党大多数主张地方自治和联邦制,各大军阀都希望通过地方自治甚至是制定审宪来维护自己对当地的统治。宪法的能力正是各方利益集团通过博弈产生一种制度。宪政不是某一个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先知给大家所规定的一套制度。

明末清初,我们国家似乎也体现出各大利益集团通过利益的博弈来产生制度,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力。一个专制国家,或者说中央集权国家是没有这种能力的。在英国,贵族和国王打仗,到最后一方被打败了,但他们还是能达成一个妥协。但中国不是这样,中国一直有一个最高权力,下面利益集团之间达成的协议对这个最高权力是没有用的,没有经过最高权力认定,这个协定是作废的。所以中国的斗争模式都是去争取最高统治者的同情,支持。

英国的大宪章已经有800年,有几条还在继续实施,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是看看中国有什么东西还在继续发挥作用,根本没有,不要说800年以前,80年之前的都没有。我认为中国1923年的宪法是相对较好的一部宪法,虽然不叫联邦宪法,但是有联邦的特色。很可惜,这部宪法是在曹锟的主持下通过的,所以也带上了贿选的恶名,随着曹锟的垮台消失了。1922年、1923年,国民党开始反对联省自治,最后北伐革命成功,中央集权又得到加强。1927年,国民党北伐快成功时,出现了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假如北伐还没有开始,国民党连打败军阀的自信都没有,还敢这样对共产党吗?无条件的支持北伐很令人费解。正是北伐的成功才导致了国共的破裂,才导致国民党大规模的迫害共产党。北伐革命成功对中国宪政有推动吗?我想没有推动。根据经典教科书的叙述,军阀都是很落后、很可恶的,所以扫除军阀是一件好事情。但如果仔细去研究,并不是所有的军阀都像大家在电影上看到的那样面目可憎,双手沾满鲜血。湖南的军阀谭延闿,他一开始不是军阀,是读书人,取得过进士,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成就。我们总是把正面和反面、君子和小人,先进和落后分得非常鲜明,这导致我们很容易对事情采取一种感情化,甚至是自说自话、贴标签的方式。

其实,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种力量有正当性去消灭其他力量。谈判的前提是平等,我比你先进,你比我落后,凭什么跟你谈判。中国没有谈判的传统,不具备这种文化和心理。在我们国家,总是希望通过革命来实现宪政,但革命和宪政其实水火不相容,必然是缘木求鱼。

中国国情到底是什么?

经过百年以后,中国宪政几乎又回到了原点。这是否意味着宪政作为西方的舶来品,对于中国就不适合,难道中国具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国情或者本土特色,注定要排斥西方宪政?其实外国专家也有过这种提法,日本的法学家、美国的法学家曾经给袁世凯主张,中国不适合搞民主,搞得乱七八糟还不如恢复帝王制。很不幸这是个馊主意,袁世凯没穿几天王袍就死了。有位美国的法学家庞德说,中国需要一种具有中国性格,合乎中国国情的中国宪法,不必抄袭外国。这句话比很多国情论者和本土论者讲得都更加精辟。问题是,中国国情到底是什么?这是所有的国情论者都说不清楚的。

在我看,凡是他们喜欢的就是中国国情,不喜欢的就是不符合国情。我从来没有看到他们对国情这两个字到底怎么界定。庞德的言论发表以后,1946年大公报就刊登了一篇社论批评他的论点。“用他的话来看,中国当时所实行的所有东西都是不合国情的,中华民国不合国情,地方分权不合国情,少数民族自治不合国情。中国一直是华夏民族,文明至上,男女平等更显然不合国情。最后乃至抽水马桶也不合国情,因为中国一直只有茅坑,你为什么一定要换抽水马桶呢,茅坑不是非常符合中国的国情吗,为什么要从茅坑换成抽水马桶。”国情论说不出什么,到底什么才算国情,什么不是国情。

我认为国情论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字面意义上的,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需要、自己的价值观。而且任何民族都有权利去维护这种价值,只要国家不是殖民地、不是亡国奴,没有谁能够强迫你去接受别人的东西。在这层意义上,国情论是个伪问题,因为任何民族都有权力决定本民族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国家制度。无论是中国几千年的茅坑,还是西方的抽水马桶,人民决定接受了就是国情,所以被接受的东西,已经在实施的东西就必然是符合国情的。在这个意义上,国情论不是一个问题。

但有时,国情论主要用来指代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政治上没有可行性。比如大家都觉得抽水马桶比茅坑更好,但问题是人民并不能够通过自由讨论,决定我们到底是用茅坑还是用抽水马桶。某些人可能想要抽水马桶,但是皇帝不让用,皇帝自己用抽水马桶,大家还是用茅坑吧。所以国情论其实变成了一种难言之隐。这个制度有可能对我们国家更好,但是因为上面不让用,马上就有很多学者站出来说,这个东西不行,不合国情。但这并不是原始意义上的不合国情。很可能这个东西实施以后对我们国家反而更好。比如联邦制,我能看出他若干条好处,也可能有弊端,但是只有在进行试验以后,或者至少在公开的讨论之后,我们才有可能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符合国情的,而不是把它划为一个禁区,这种国情是一种被扭曲、被歪曲的国情。

改革开放30年向我们证明,人民的选择是让我们走出国情论误区的最终途径。有一些学者要实现普世价值,有一些学者觉得不行,要顾及中国国情、本土特色。我觉得价值这个问题,不是学者能够说得清的,中国究竟要不要接受某些西方价值?最后是由人民来决定的。30年的市场经济改革证明得非常清楚,我们的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最小政府、依法行政、法治国家,这些东西原先都没有,都是舶来品,一开始肯定也是不符合国情的,但如果你回到1978以前,人民公社那就是我们的国情,为什么要搞市场经济呢,为什么要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呢?绝大多数中国的老百姓,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选择走这条路,国情论也就划上的句号。国情论不是一成不变的概念,更不是国情论者自封的、自说自话的一种东西。

关于普世价值我也想谈谈,今天的题目是走向世界的中国宪政,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毕竟是舶来品,中国接受宪政就必然意味着中国要和世界宪政当中的某些普世价值接轨,这确实会涉及普世价值与中国本土的关系。从宪法文本上看,经过了99年,这些普世价值,像法治国家、保障人权,私有财产,征用补偿,这些发达国家所代表的普世价值,都已经成为我们宪法的一部分。我们的宪法已经和世界接轨了。

但是,宪法的规定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宪法理念和现实的差距越来越大,制度上难以突破,宪政文化也难以普及,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障碍,但是我们依然有理由抱有一种谨慎乐观的期望,毕竟30年改革开放打破了传统体制的封锁,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新的观念。比如《行政诉讼法》,原先我们对依法行政没有什么概念,但自从1989年实施《行政诉讼法》,随着制度上的突破,制度的实践及时推动了法治文化的进步,法治文化反过来又可以推动制度的进步,比如我们现在不断修改《国家赔偿法》,或者修改《行政诉讼法》,就是因为随着实践很多地方还不尽人意。

一百年以来最好的宪政时机

跟一百年以前的任何时期相比,我认为中国现阶段是最适合宪政发展的。为什么呢?首先国内、国际环境比较稳定,这与以前常年战争、被动挨打的局面不可同日而语。其次我们的宪政意识得到根本的提高。我认为孙志刚案是中国宪政史上的分水岭,孙志刚案发生后,在社会舆论、网络媒体上,公民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反应,这种反应直接影响了我们的政府。孙志刚案也开创了一种模式,一个事件或许发生在大家根本不注意的地方,但它引起了全国性的反响,然后经过中央政府干预,解决某些中国社会的问题。

最根本的,还是公民的宪政意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戊戌变法的时候所没有的。戊戌变法时,老百姓觉得光绪皇帝做皇帝也行,慈禧太后做皇帝也行,关我什么事情。一百多年来我们一直缺乏宪政的大众文化,而今天的百姓不可像一百多年以前那么被动。我们已经有了这种大众文化,现在缺乏文本,而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文本,还有实施。为什么实施不了?还是回到很关键的障碍,就是既得利益,目前我们还没有办法去克服,但是大众的、社会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改革开放为我们的宪政准备了足够的文化支持,在这个时候改革者站出来,作出一些顺应民心的决断,进行制度创新,那么他必然会得到人民的拥护,从而也进一步地巩固统治的合法性。要及时的把握时机,超越历史,最后完成中国一百年以来都没有完成的世纪宪政之旅。我们有理由对中国宪政保持信心和希望。

谢谢大家!

燕山大讲堂简介:

"燕山大讲堂",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腾讯网承办,邀请著名学者和公众人物就当下的热点话题发表演讲并回答提问。论坛面向公众开放。初期拟每两周一期,初定每周六下午3:00-4:30举行。 定位:倡导公民理念,倡导法治社会。坚持建设性、开放性、前沿性、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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