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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向执政新境界         
迈向执政新境界
[ 作者:辛鸣    转贴自:文汇报    点击数:1760    更新时间:2004-09-25    文章录入:水木

●执政不仅仅要有历史的和法律赋予的执政资格,也要有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

  ●执政不能仅仅满足于已经执政和能够执住政,更要通过优化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来执好政

  ●执政决不是为执政而执政,而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执政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主题,审时度势地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结合点。特别是对执政经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的论述,使得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执政理念更加体现出了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要求。

  ——执政不仅仅要有历史的和法律赋予的执政资格,也要有与时俱进的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资格不仅来源于宪法这一国家大法的赋予,也来源于中国人民对于中国共产党28年浴血革命取得政权的拥护和55年社会主义建设丰硕成果的认可。但执政又不仅仅止于资格,还需要有能力。实事求是讲,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封闭状态下执政”到“开放状态下执政”,其执政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对执政能力更有着完全不同的要求。当代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整个社会呈现出与我们已经熟悉了的、习惯了的、学会了的执政环境很不同的状态。比如,社会利益逐渐多元化,产生了相当多的具有不同利益追求的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我们在执政时可能更多的是要讲“协调”与“协商”,而不是“命令”与“指令”;再比如,社会状态更加开放化,各种交往关系空前的活跃,各种社会性活动此起彼伏,这种情形下执政更主要的恐怕是科学、有机、柔性地“整合”,而不是僵化、刚性地“控制”;还比如,随着物质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社会民众势必对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相应、同步发展提出诉求,我们执政不仅要继续解决好饱暖问题,还要学会并解决好在思想充分解放与精神极大满足情况下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就对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等等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执政能力如果不能与时俱进跟得上,已有执政资格也会丧失。所以,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历史的自觉,通过能力建设,铸就更加深厚的执政资格。

  ——执政不能仅仅满足于已经执政和能够执住政,更要通过优化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来执好政。

  已执政不等于会执政,能执住政不等于能执好政。执住政的模式多种多样,不计成本与代价,无限制扩大执政机器能维持住政权;不考虑方式方法,一味地包办管制也能求得政权在握。但这都不是、也不能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选择。

  中国共产党意识到要执好政,治政方略是根本,所以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主张因要维护党的权威而让党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允许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而是自觉要求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得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应的程序和手续都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国共产党也意识到要执好政,执政体制是基础,所以强调完善政党内部运行体制、执政过程中的体制安排和政党与社会、与政府之间关系的体制安排,克服执政体制中缺位、错位现象。比如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完善党内领导体制、选举制度等等。中国共产党还意识到要执好政,执政方式是前提。所以下大决心改变包揽一切,管了很多不该管的和管不好的,却又放了许多该管的和必须做的状况,下大决心改变曾经习惯性地过分和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政策手段,曾经不自觉地成为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和行政组织、生产组织的现象。强调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来执政,通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来执政,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执政。

  ——执政决不是为执政而执政,而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执政。

  中国共产党不仅要执政,还要长期执政。但是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重申、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并不是为执政而执政,而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执政、为更好地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执政。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其执政宗旨只能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的最高境界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而不仅仅是“技巧”。这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真意之所在。为人民执政,肯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尊重和保护人权,切实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权利,而不是把人作为手段与工具;为人民执政,也当然要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使党和国家的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参与国家事务、发扬民主,而不是“替民作主”。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抓住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核心问题,是一项深谋远虑的历史决策,一项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认识上的新高度、新发展必然带来实践中的新突破、新收获。随着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随着执政方略的更加完善、执政体制的更加健全、执政方式的更加科学、执政基础的更加巩固,不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将蒸蒸日上,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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