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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议会         
法国议会
[ 作者:陈高田    转贴自:学习时报    点击数:3038    更新时间:2004-07-16    文章录入:admin ]

 

    法国议会由国民议院和参议院组成,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国民议院由557名议员组成,由年满18岁、符合法定条件的法国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在法国,凡年满23岁,并服满兵役的公民,均可当选国民议院议员。军官、法官、国民经济监察员、企业总工程师等19类人员没有当选资格。年满35岁、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当选为参议院议员。法国议会两院都设有议长,由两院各自选举产生。国民议院议长任期五年,参议院议长任期三年。他们的职责是:每周召集主席团会议确定议会一周的工作;主持议会会议和组织辩论;负责议会内外安全和维持会议秩序;总统因故缺位或不能行使职务时,由参议长代行之;两院议长还接受议员的汇报;分配议案给有关委员会;把通过的法案送交政府,等等。

  两院各设有全体议员参加的全体会议,负责审议本院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议案,并通过决议。议会委员会按功能分为立法委员会和非立法委员会。立法委员会在议会中专门从事立法工作,又分为常设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对等混合委员会。非立法委员会分为调查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审查向高级法院起诉请求的专门委员会,在议会中起监督作用,包括调查政府腐败等事件,保护议员的权益,监督议员的行为。议会两院各自设有六个常设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查有关的法案和提案;监督法律和预算法的实施;为了监督政府,收集和了解有关信息;举行听证会,可以要求高级官员甚至总理回答问题。专门委员会是应政府或议会请求而临时设置的,数量不多,一般一年两个左右。设置专门委员会可以吸收有专长的议员,也可以使政府避开经常对自己设置障碍的常设委员会。有关法案或提案被大会通过后,专门委员会即解散。对等混合委员会由两院各出7名议员作为正式委员,各出1 名议员为候补委员组成,负责对两院法案的协调工作。

  法国议会的职权:

  立法权。立法是议会最基本的任务,其立法的范围包括;公民权、有关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基本保障;为了国防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所设定的负担;国籍、人的身份和能力、婚姻制度、继承和赠予;关于重罪和轻罪的确定以及对它们所适用的刑罚;刑事诉讼程序;赦免;新审判制度的创设和司法官地位;各种性质的赋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制度;议会两院和地方议会的选举制度;各种公立公益机构的创设;给予国家公职人员和军职人员的基本保障;企业国有化以及企业私有化的所有权转移;国防总的组织;各地方单位的自主管理,职权范围及其财源;教育;财产权、物权和民事、商事债务制度;劳动权、工会的权利和社会保障;通过组织法和财政法的规定,确定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通过规划法的规定,确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目标。

  财政权。议会有权对政府的财政法案、财政修正案、财政法规和经济计划大纲进行审议、辩论和表决。财政立法范围包括:年度财政法,即预算法,它是财政立法中最重要的事项;更正的财政法,即有关征收的特别授权法;结算法。法国议会的财政权兼有立法和监督的特征。

  监督权。法国议会两院对政府的监督主要有:监督政府为实施法律所采取的法令、决定和行政条例;监督政府的施政纲领、总政策声明和政府的各项活动,这是议会监督政府的核心;跟踪和监督政府各部门的财政开支,严格审查财政决算,保证财政预算法的贯彻执行;监督宪法部分条文的实施;监督公共事业、国有企业以及混合经济公司的行政和财物管理。

  议会通过以下方法对政府进行监督:1、获取信息权,包括调查、听证等手段。2、询问。宪法规定每周应留一次会议,优先供议会议员询问和政府进行答辩。政府成员可以宣布询问与公共利益相抵触而拒绝回答,或者因特殊原因提出要求延期回答。答复都刊登在议会的正式公报上。周三或周五下午为国民议会口头询问时间,参议院为周五下午。政府决定有关部长或国务秘书回答。3、弹劾。根据宪法的规定,国民议院可以通过一项不信任案追究政府的责任。

  其他权限。议会有权批准宣战,超过12天的戒严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

  在法国,法律的创制权同时属于总理和议会议员。政府提出的是法案,议员提出的是提案。宪法修正案、组织法性质的法案和财政法案适用特别立法程序。按照宪法的规定,修改宪法的权力同时属于总统和议员。如果修改宪法的草案或提案由两院表决通过并经全民投票通过后,宪法修改的立法程序完成;当总统决定将宪法修正案交付议会两院联席会议讨论,不再交付公民投票表决时,议会两院联席会议只有以五分之三的有效赞成时,该宪法修正案才能通过。有关参议院的组织法,应有议会两院以同样程序通过,并且各类组织法性质的法案都必须在宪法委员会宣布其符合宪法后才能颁布实行。年度财政预算法案由政府首先提交国民议院审议,不得迟于10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如果政府未能在财政预算年度开始前提出预算法案,政府可以紧急请求议会授权征税并拨付各项事业资金。

  由于法国是实行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相结合的国家,议会不是唯一的立法机关。总统拥有的权力超过了美国总统,他可以通过行使公民投票的权力和实施紧急状态法分享立法权。总统甚至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解散议会。政府也可以根据议会的授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行使某些立法权。在法国,有一个有特色的机构叫宪法委员会,它是根据宪法规定而设立的宪法监督机构。其九名成员,分别由总统和两院议长各任命三名,其中主席由总统任命。历届前任总统为当然委员。它可以对总统、总理和议会之间的权限争议进行解释和裁决,在法律、条约和组织法颁布前就其是否违反宪法规定或宪法精神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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