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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生命意义的伦理审思与构建
[ 作者:郝玉明    转贴自:原文载于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点击数:648    更新时间:2017-08-05    文章录入:admin ]

 

    作者简介:郝玉明(1981- ),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研究中心博士,博士后,讲师,研究方向:伦理学理论与伦理思想研究,吉林四平 136000

  内容提要:休闲是人的一种生命存在状态,如何休闲关涉人的生命意义和生命价值的实现,应成为伦理学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休闲对于生命的意义在于有助于自然生命的存养、精神生命的提升和价值生命的实现。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休闲异化:有休无闲、无主休闲、庸俗休闲、过度休闲造成了生命的消解。培养有道德的休闲主体,提升其休闲道德自觉、加强其休闲行为自律、养成其休闲美德品质,是使人珍惜休闲、善处休闲,实现休闲向生命复归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休闲/休闲伦理/生命意义/休闲异化/道德/leisure/leisure ethics/life meaning/leisure alienation/ethics

  标题注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伦理研究”(项目编号:11JJD720017)。

  人的个体生命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的一切活动最终的归宿[1]。人的存在、价值、意义都通过个体生命得以展现,而“生命本身就是美好的,宝贵的;活着,好好地活着并感受之,这本身就是我们的存在,就是人的最高幸福”[2]231。休闲伦理是一种探寻休闲与生活幸福之间关系的学问,关注个体生命必然成为其基本的伦理诉求,即实现休闲活动以及休闲生活的品质对于人类生命的保存、发展和完善的伦理价值意义。

  一、休闲:生命意义的追寻

  (一)休闲有助于自然生命的存养

  人首先是自然的生命体,是肉体的、感性的存在,因此,有着基本的生理需要和物质需要。人的自然生命有其运动的节奏和规律,人依靠生产劳动创造物质资料保证生命体的存在,同样需要通过休闲活动消除疲劳、休养生息、保养身心。所以,休闲之于生命的基本意义在于使人从必要的劳动和工作中摆脱出来,从压力和负担中释放出来,放慢生活的脚步、暂缓手中的工作、释怀外在的压力,在生理和心理上进行调节,实现精神的放松和情绪的安定,恢复日常生活和劳作中的体力消耗。宁静的、安闲的精神状态可以减少精神作用导致的生理问题,人在精神和生理放松的情况下,可以减少血液和尿液中紧张荷尔蒙的分泌,增强身体的稳定和平衡度。而动态的运动和游戏则会促进血液循环,消除精神紧张,提升身体机能。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健康”是“身体上、精神上、社会适应上的状态完好,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不虚弱”。休闲生活作为“个人补偿工作梳离、重获生活自由、追求更有意义的体验等以达到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3]61,其对自然生命的存养,更大的价值在于促进人心理健康的实现。心理学所理解的休闲是一种“畅爽”的自由自在的心灵体验[4]。“是人在进入自我实现状态时所感受到的一种极度兴奋的喜悦心情”和“摆脱压力,无拘无束的精神状态”[5],这是一种有益于个人身体健康的内心体验,可以减少孤立感、失落感和压抑感,有助于培养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消除身心的分裂和对峙、实现身心的和谐与平衡发展。

  (二)休闲有助于精神生命的提升

  生活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具有生命的人,而生命又不仅仅是物质、自然、生理、感性的存在,还具有有意识的精神生命面向,唯此人才得以成为人。而休闲则为人类营造了精神生命得以存在、生长、发展的心灵空间。德国约瑟夫·皮珀认为“休闲首先是一种心态,是心灵的一种状态”[6]116。美国教育家莫德默·阿德勒阐述:“休闲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可以保持内心的宁静。”[7]206物理意义的休息、消遣难以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慰藉和精神的满足,只有真正的具有精神意义的休闲才能够为人类创建灵魂的“栖息地”,使人感受到幸福生活的意味。休闲不是无所事事和绝对的身体放松,而是在有品位、有文化意蕴的活动和行为中体会到精神的愉悦和生活的快乐。所以,闲与非闲的区别关键在于“心闲”,在于心性的陶冶和心灵的释放。琴棋书画、诗酒花中、笑看风云、荣辱不惊,内心归于寂静;读书万卷、行路万里、天马行空、无挂无碍,心灵得以洗涤;苦行冥想、品味人生、艺术哲学、融会贯通,提升人的精神素养,增添生活的自信。高速发展的工业社会中,人们在忙碌、盲目、茫然的生活压力下“灵魂跟不上脚步,心灵跟不上肉体”,正如禅诗所言:“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人有了休闲,便有了宁静、平和的心态,便能摆脱外在的压力,减少现实生活中的狂躁、不安,实现心境的超脱、升华和陶醉,在宁静中感受生命,在欢娱中珍爱生命,在精神、心灵层面为人类生命拓展存在空间。

  (三)休闲有助于价值生命的实现

  “‘价值生命’作为对自然生命的否定……是一种自为之有的存在状态。……它扬弃的是自然生命的自在性,超越的是精神生命的内在性和主观性……”[8]是人之生命的本质和意义所在。而“休闲,从根本上说,是对生命之意义和快乐的探索”[9]1。在熙熙攘攘、谋生逐利的生活状态下,人无暇关注生命,只有在休闲状态中,心灵宁静、心旷神怡,才能沉思生命,从而隐去形下事务的烦扰,进行人之本体、生命意义的终极思考。自由是人的本质追求,是人的价值生命的内涵。人在诸多的外在诱惑下有意无意的丧失了生命的本质,沉湎于嗜欲、受物的奴役而无法自拔,而休闲则可以使人摆脱束缚,实现超越,从而走向生命的自由。然而“自由并非是在我们世界的客体之间所做的选择,也不是指导我们生活的普遍原则的内在选择,它更多是一种通过我们完善自我和完全实现自我的方向和目的而实现的一种自我肯定。这意味着在不够完善时的探寻和再达到完善时的一种欢欣”[10]99。休闲不是无节制的绝对自由,不是任其所好、随意放纵,更不是沉湎于感官享乐而无所顾忌,而是真正的生命觉醒,是追求至善、至美的生活,是在完善自身的实践中获得的自足,是人生价值的真正实现。休闲使人经历了道德的、审美的、超越的生命历程,获得最为丰富的自由个性,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的人。

    二、生命的消解与休闲的异化

  休闲从本质而言,是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人的价值存在的一种表达形式,是人的本体论意义之所在”[11]。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休闲却发生了严重的异化,根本原因在于物质生产的追求和强化,引发的人的基本属性的丧失,人的主体性被消解,成为由他人或外物支配的被动性存在,人的全面性被解构,成为追求符号化象征的碎片性存在。休闲作为异化状态下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其真正涵义被曲解,不科学、不合理的休闲不仅阻碍了人类本真的生命状态的呈现,而且成为人全面异化和生命虚空的助推器。

  (一)有休无闲,生命整体的肢解

  一般的说,休闲是相对于劳动或工作而言的,是人们在工作之余进行的自觉的、主动的身心调养和精神超越活动,它与工作并生,并成为人类最基本的生命活动。作与息、劳与闲合一,不仅符合生命体的生物节律,身心疲惫之余,休闲可以补偿工作中消耗的体力与脑力,达到体力、智力、情绪的有效平衡;也是人作为生命整体的本性要求。人有通过劳动谋求生存的需要,同样需要一种较高层次的生存方式和生活形态,为人提供自我实现的空间。然而,现实生活中,工作与休闲的关系出现了两级化:一部分人将工作视为生活的全部,为了解决生活困难,不得不将闲暇时间用于谋取生计,甚至为了追求金钱、权力和名誉,不惜牺牲应有的闲暇,成为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也有一部分人拥有了过多的闲暇,他们不需要通过劳作去谋生或失去工作的机会和劳动的能力而被迫休闲,“打发日子”“消磨时间”“挥霍光阴”“虚度日子”就是休闲,闲暇生活中毫无目标,或闲游闲逛、闲呆闲聊,或奔忙于各种玩乐当中,尽可能寻找别样的新鲜和刺激。表面上看,科技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但并没有使人们感到幸福,反而成为一种压力和负担,甚至产生了否定性的意义。人们普遍生活在一种有休无闲的生活状态之中,需求和欲望通过工作来实现,必要的和非必要的工作占据了闲暇时间,休闲成为稀有资源。即使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也只是在进行着形式上的、毫无意义的甚至毁灭个体生命的行为。人们并没有从“为工作而生活”中获得更多的期望值和成就感,也没有在无限的闲暇中获得生命的安逸和舒适,反而在匆忙和压抑中身心俱疲,在享乐和诱惑中迷失自我,无法找到自身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所在,人的生命整体被分割,人成为感性的、肤浅的、片面的存在。

  (二)无主休闲,生命本质的叛离

  休闲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生命状态,没有自由的意志选择和自在的生命体验,就不能称之为休闲。自由也是“人的存在的特征”[12]39。没有自由的生命不能成为人的生命,自由的被剥夺与放弃意味着生命本质的丧失。休闲自由就是休闲生活中的自愿、自主、自觉,即摆脱对物和人的依赖,体现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并将人本身作为休闲生活的主体和价值判断的归宿。而时下所谓休闲,背离了生命与休闲的共同本质——自由而走向异化。现代科学以及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之上的技术,创造了一个人对自然的统治与社会对人的奴役并行不悖的世界。人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也产生了对精神自由的压抑和破坏。琳琅满目的物质产品、铺天盖地的商品大潮、无孔不入的广告宣传成为一种导向和强力的控制,人们失去了对休闲生活的理性思考和超越性的价值追求,只是简单的随波逐流。在休闲过程中,或过分依赖社会提供的休闲产品如电影、电视、网络、媒体、玩具、游戏、体育运动设施和游乐场所,没有休闲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设计能力;或跟风、随潮,按照广告、时尚进行被动的放松、娱乐、行动和消费,如K歌、蹦极、网购、健身,总之就是流行什么玩什么,丧失了对现实生活的批判和审视能力。如此休闲,见物不见人,人在其中丧失了自我,成为对物的依附性存在,人的生命本质迷失于灯红酒绿、五光十色的休闲产品与生活方式当中。

  (三)庸俗休闲,生命价值的扭曲

  休闲应该是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人的创造性和个性得以充分发挥和展现的生命状态,是道德的、审美的内心境界。由此,休闲就不是简单的休息放松、消遣娱乐,而是一种需要“智慧”和“深度”的活动。人们在休闲中以高尚的、审美的方式体验生活、展现自我、追寻生命的价值,所以,具有高雅的文化品位、高尚的人格境界和精神的审美愉悦不仅是休闲的应然之义,也是人的生命价值体现。然而,商品化社会中,在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价值观引导下,休闲生活庸俗化、精神作用日渐消解、审美境界逐渐隐去,并深深地打上了功利与实用的烙印。人们热衷于泡吧、飙车、蹦迪、桑拿、按摩、网络游戏;出入于酒楼、麻将馆、洗脚城、网吧、夜店、娱乐厅;流行音乐响彻大街小巷,时尚杂志遍地开花,丑闻、绯闻、花边新闻俘获人心,美食探寻、时装表演、演唱会、歌舞会让人乐此不疲,人们对庸俗性休闲活动趋之若鹜。而以琴抚心、棋中尽性、托书抒怀、画中传情、诗中言志的高雅休闲活动却渐行渐远,音乐厅、歌剧院、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更是门可罗雀。人们以庸俗腐朽、追求世俗享受的庸俗休闲代替了高雅的、有文化内涵的、走向心灵深处的休闲生活,并长期浸淫其中,不仅使休闲的崇高意义得以丧失,也毒化了人们的精神,在物质、欲望、享乐、虚无中沉沦而无法自拔。

  (四)无度休闲,生命状态的失序

  休闲应该是一种节奏舒缓、张弛有度、恬淡宁静、清新自然的生活方式。它不仅是烦躁、忙碌的现代人缓解人生压力的方式,更是去除对物欲、功利的狂热追求、回归心灵深处的净土。休闲使人生放慢脚步,让人类拥有找寻真正幸福、思考人生的心境;休闲使人生得以休整和升华,进而呈现出完美和谐的生命状态。然而,现代社会的休闲已成为资本生产所创造出来的一种生活方式,拥有了其本不具有的“工业含义”:“第一,它反对全面和谐的发展;第二,它降格为一种补偿;第三,由于屈从于心理异化,补偿直接表现为‘排解’肉体的寂寞这种形式。”[13]7休闲产生的放松、愉悦、舒适的感受相对于其高尚的精神意义对人有着更大的诱惑力,所以,休闲往往表现出极端化。首先,为补偿劳作的抑郁和不快,休闲成为欲望的释放与肉体的狂欢,进而导致了生命的残缺和无序。飞禽走兽、山珍海味、“黄金宴”“人乳宴”“人体宴”无所不吃,吃的就是“痛快”;吸毒、赌博、纵情声色、寻欢作乐,玩的就是“心跳”。人们往往沉迷于某种休闲活动的快感,无法自制,酗酒成性、网络成瘾、纵情声色,这样休闲,也只是“谋杀时光”,人们在欢娱之余,留下的是内心的无助和肉体的痛苦。其次,无限追求生产和消费使人们将“自由”、“幸福”定义为生产和消费的能力,休闲对于很多人而言,就意味着消费,只有消费,高档消费,才有面子,才能彰显自己的实力和地位,拥有香车、名酒,出入私人会馆、高档别墅,掌握着高尔夫球技、从事赛车、赛艇、赛马的高端游戏才是休闲。休闲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超出了休闲主体本身的需求,挥金如土、千金一掷,为的只是虚荣和炫耀,对人、财、物无节制的滥用和挥霍造成了人的生命失衡和生活混乱。

    三、回归生命的休闲生活

  休闲的异化是人的异化在休闲生活领域的体现。人本身的能动性丧失和个性残缺是休闲异化的原因,而休闲异化又进一步助推了人的畸形发展。所以,回归休闲本义,关键和根本在于人的复归。我们将这种期望和努力寄之于“道德”,原因在于“道德是遵其道而成其德,其本质规定是使人成为人”[14]141,“既是人存在的方式,同时也为这种存在(人自身的存在)提供了某种担保”[15]25。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闲暇越多,也就愈需要智慧、节制和正义。”[16]398在自由、个性的休闲空间中,人更需要依靠道德进行自我修正、自我完善,道德之于休闲生活的意义在于保证了休闲主体生命的完满性和崇高性,在休闲生活中使人成为人。

  (一)提升休闲主体的道德自觉

  休闲生活必须有其主体存在,休闲主体能否确立休闲生活的道德主体观念,能否正确认识和理解休闲的价值和意义,是否具有对休闲活动进行道德判断和选择的能力,能否在休闲生活中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践行道德原则,影响着休闲生活的道德水平,关涉到人能否真正的享有休闲,能否在休闲中实现全面、整体发展,达于生命的完美和至善。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休闲更多的表现为主体的“不在场”,即将休闲生活与自我生命相隔离,对休闲的不负责任造成对生命的浪费和践踏。所以,建立休闲主体的道德自觉首先要培养其主体意识,认识到道德的休闲生活才是人本有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命状态,是人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是人必然具有的一种权利,进行符合生命本质的休闲生活是人的责任和使命,这是养成休闲主体道德自觉的前提。休闲主体也应具有良善的、积极的价值取向,在对休闲本质有着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可以对真假、是非、善恶进行理性判断,进行选择休闲活动时,能够坚持立场、坚守信念。休闲主体普遍以一种理智的态度和高尚的情怀积极热情地投入到休闲生活当中,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维护道德价值,是培养有道德的休闲主体,指引和保证休闲生活的道德方向,实现个体生命的完善和提升的主观因素和意识前提。

  (二)加强休闲主体的行为自律

  休闲生活得以成为现实,根本在于休闲主体的行为实践。只有在休闲行为中才能体会和认识休闲的真义,体验休闲活动产生的愉悦,生发出对休闲生活的珍惜和热爱,并将外在的道德规范、价值准则内化为休闲主体自身的道德品行;只有在休闲行为中,道德才能真正的发挥其使人成就和完善的功用,休闲生活才真实、生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才得以真正实现。然而,目前的休闲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行为失范问题,我们固然可以将主要原因归咎为社会的变迁产生的休闲规范真空状态,但“休闲在很大程度上来讲,都是一件‘个人之事’”[17]57,“是休闲主体的主观行为……具有自主性,是休闲主体自由选择的结果,是人类的一种自发性行为”[3]106。不经道德规范和制约的休闲行为可能是随意的、任性的,甚至是放纵的、妄为的,休闲行为的无序、无度和无德,根本原因在于休闲主体在休闲行为中缺乏自我制约与管理的能力而出现行为失控。所以,以完善自身、优化生命为目的,以高尚、文明、健康、和谐的休闲价值观为导向,遵守法律规范、道德要求,在休闲行为中追求畅爽体验时能够自我约束,控制有害的欲望、限制不稳定的情绪,不醉心于单纯的生理和身体的快感,选择有益生命、去恶迁善的休闲活动,在实现自由意志的同时能够自律自制,从而使生命从欲望之堆积上升为德性之纯化。

  (三)养成休闲主体的美德品质

  “休闲的境界在于美”[18]7,“美意味着主体的内在需要和现实性的完整统一,意味着人的自由达到了最高层次的实现,美其实就是人‘成为人’的最高境界”[19]。休闲之美就是在休闲生活中达到的自我与外在世界、主观与客观的和谐统一状态。自由的实现不是被动行动和适应的结果,而是在生命价值的认同中,超越外在压力和束缚,而获得的精神享受。现代休闲在生活世俗化的大背景下,成为生产的延续,出现严重的庸俗化、功利化和自我中心主义的倾向,人们在休闲生活中与外在世界保持着紧张的对立关系,感受到的是心灵空间和精神世界的压抑、浮躁和空虚。然而真正的休闲“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可以保持内心的安宁。我们需要崇高的美德去工作,同样需要崇高的美德去休闲”[4]。培养休闲主体超利益、超功利,实现超越道德规范的美德之善是解决休闲异化,使人达到完美之境,实现人性和生命的复归的根本方法,也是休闲主体道德修养的宗旨和最高价值目标。树立良好的休闲价值观,以其为奋斗目标,不断进行自我反思;提高文化修养,形成休闲生活的文化品位,提升休闲生活的精神质量;将美德要求内化为心中不易的法则,时刻警醒和规范休闲行为;在休闲生活的点滴中实践美德,从而养成良好休闲生活习惯和高尚的休闲美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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