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民族精神网 >> 文章 >> 专题 >> [专题]建议呼吁 >> 正文  
  在土地征收与权利救济研讨会上的发言         ★★★
在土地征收与权利救济研讨会上的发言
[ 作者:胡星斗    转贴自:作者赐稿    点击数:3225    更新时间:2006-05-12    文章录入:admin ]

目前,中国每年发生群体性冲突事件8万多起,其中围绕农村土地征收所引发的冲突占了第一位。如何解决征地的矛盾,县乡政府财政收入的60%来源于征地,让他们主动放弃征地、进行补偿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建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

    一、土地的产权清晰。从长远来说,农地、宅基地都应归农民所有,改变农村土地产权模糊,村组织具有暂时集体所有权、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农民的使用权随时可能被剥夺的状况。农民只有具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成为私产,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卫私产,争取平等的权利。从短期来说,在土地的所有权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不能把平等契约中的使用权看作是虚无的权利,也不能让它完全附属于所有权。

    二、土地征收法制化。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但什么是公共利益,必须严格界定。进行商业开发,决不是公共利益,因为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也不代表民众的福利会增加,而有可能只是官员的福利增加了。

    三、土地征收补偿市场化。土地征收必须双方平等谈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补偿款不能给地方政府,应当直接打入农民的银行卡中;就像扶贫存在着是扶政府还是扶农民的问题,补偿款如果给了地方政府,到农民手中往往所剩无几了。农民应当可以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没有付清补偿款不准开工。征地应当征求农民的意见,而不能仅仅是与村集体商谈;征地过程应公开、透明、公示、听证,应让农民参与土地开发的增值分红,比如让农民获得公路的股份。应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为失去土地的农民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当追究官员非法征地、暴力征地的责任,甚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6.4.16

 

(胡星斗,89837944E-mailhuxingdou@huxingdou.com.cn“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 上一篇文章: 在清华大学召开的“户籍制度下的歧视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 下一篇文章: 西部绿化方案(上)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 以黄埔——抗战精神统领台…[64]

  • 捍卫抗战胜利成果 共促祖国…[61]

  •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64]

  • 王伟凯:“黄埔精神”的时…[60]

  • 林坚:传承黄埔精神,共促…[61]

  •  
     最新5篇推荐文章
  • 爱的敬意——忆念隗芾先生…[7]

  • 我的生命里您不会远离——…[9]

  • 先上马,再备鞍”:我的高…[11]

  • 张文木:从汉字人、大、天…[14]

  • 张文木:“守身”是安身立…[13]

  •  
     相 关 文 章
  • 评刘伯温[1576]

  • 从追求GDP转变为追求HDI[2281]

  • 中国为何没有一流的大师[2390]

  • 既要尊孔更要尊墨,墨子是…[2502]

  • 关于制定中国的阳光法案的…[1513]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中华民族精神网
        站长:谢昭武 QQ:31487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