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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土地征收与权利救济研讨会上的发言         ★★★
在土地征收与权利救济研讨会上的发言
[ 作者:胡星斗    转贴自:作者赐稿    点击数:3157    更新时间:2006-05-12    文章录入:admin ]

目前,中国每年发生群体性冲突事件8万多起,其中围绕农村土地征收所引发的冲突占了第一位。如何解决征地的矛盾,县乡政府财政收入的60%来源于征地,让他们主动放弃征地、进行补偿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建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

    一、土地的产权清晰。从长远来说,农地、宅基地都应归农民所有,改变农村土地产权模糊,村组织具有暂时集体所有权、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农民的使用权随时可能被剥夺的状况。农民只有具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成为私产,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卫私产,争取平等的权利。从短期来说,在土地的所有权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不能把平等契约中的使用权看作是虚无的权利,也不能让它完全附属于所有权。

    二、土地征收法制化。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但什么是公共利益,必须严格界定。进行商业开发,决不是公共利益,因为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也不代表民众的福利会增加,而有可能只是官员的福利增加了。

    三、土地征收补偿市场化。土地征收必须双方平等谈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补偿款不能给地方政府,应当直接打入农民的银行卡中;就像扶贫存在着是扶政府还是扶农民的问题,补偿款如果给了地方政府,到农民手中往往所剩无几了。农民应当可以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没有付清补偿款不准开工。征地应当征求农民的意见,而不能仅仅是与村集体商谈;征地过程应公开、透明、公示、听证,应让农民参与土地开发的增值分红,比如让农民获得公路的股份。应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为失去土地的农民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当追究官员非法征地、暴力征地的责任,甚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6.4.16

 

(胡星斗,89837944E-mailhuxingdou@huxingdou.com.cn“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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