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民族精神网 >> 文章 >> 专题 >> [专题]政治改革 >> 正文  
  北京市纪委、北京电视台、《中国廉政报道》电视片、社会科学报等采访综述         
北京市纪委、北京电视台、《中国廉政报道》电视片、社会科学报等采访综述
[ 作者:胡星斗    转贴自:作者赐稿    点击数:3373    更新时间:2005-05-06    文章录入:admin ]
1、有学者将现在的反腐局势归纳为:一方面,反腐倡廉的呼声越来越高,查处腐败案件速度越来越快,揪出的赃官越来越多,制裁的手段越来越严,遏制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贪污之风却越来越盛,腐败领域越来越广,赃款数额越来越大,赃官级别越来越高,贪者越来越不计后果。在您看来,这两方面为何会交叉出现?
  胡星斗:主要是因为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无序现象,虽然我们制定了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但毕竟改革开放只有短短的二十来年,还不足以在中国形成敬法畏法、遵纪守法的局面,所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十分突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带头违法,更是在人民群众中起到了反面的引导作用。而我们的反腐败过去多是采用传统手段——通过思想教育反腐败、通过运动反腐败、通过杀鸡儆猴反腐败,当然效果不彰。我们反腐败也制定了很多的制度,但大多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地落实,形成了制度反腐华而不实的局面。所以,我认为中国反腐的关键还是要把制度反腐和监督反腐落到实处。
  2、在众多思考中国反腐机制建立的观点中,不少学者指出中国目前的反腐败还处于“追惩式”的反腐,反腐败具有运动型、权力型和结果型的特点,这导致反腐机制落后于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您对这种观点如何看待?您认为我国现在的反腐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胡星斗:的确,中国目前的反腐主要是事后追究和惩罚,报纸媒体也是痛打“死老虎”,凡是一个腐败分子被纠出,就会连带出许多丑闻,也会有一大批人卷涉其中。但是,出事之前,媒体舆论鲜有批评报道的,即使媒体想监督,也囿于体制的惰性和官僚的权威、专横而不敢。其实,这样的局面是害了我们的领导干部。平常没有人敢监督,社会风气又腐败、不正,官僚们往往很难长期抵抗腐败,甚至会出现廉洁者被淘汰出局的事情,因此,有的人同流合污是在“情理之中”,而一旦出事,又身败名裂,甚至是死罪,这叫“不教而诛”,不是太可悲了吗?我说的“不教”不是不教育,而是平常不管教,不约束,不监督。所以,反腐败应当注重事前、平常和过程的监督,应当充分发挥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力量,才会有效果。中国应当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也就是公开行政、透明决策、新闻独立监督、司法独立审判、金融实名、财产申报、招标投标、独立审计、公共财政、问责弹劾、权力制约等制度。中国的反腐机制缺的正是这些东西。
  3、无论在官方还是学者,都意识到我国反腐机制要走向制度反腐。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被学者认为是反腐败斗争从依靠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变。但据统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近年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已有2000余件,并有新规陆续出台。可以说,在反腐方面的规制性文本并不少,但在制度的执行力上却大大欠缺,许多制度被淹没。在您看来,要如何改变制度虚置的状况?怎样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胡星斗:一方面我们出台了很多的反腐败的文件制度,但另一方面又有很多的关键的制度、规范没有出台,没有建立起来,如官员的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政务官与事务官分开的现代公务员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独立监督制度、民主评议与质询制度、选举监督制度、独立监控制度、网络曝光制度等。还有一些制度经常是有名无实,如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组织监督与内部监督制度等。为了改变制度虚置的状况,必须强化制度的落实,必须在制定有关规定的时候就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可实施性,以及后续的监督,而不能像是作秀,如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只是要求填表,对于瞒报的,只规定了批评教育和处分,既不需要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也没有规定需要接受组织内部的后续审查,完全是凭自觉申报收入。这种制度怎么可能落实呢?当初怎么会出台呢!
  4、去年我国纪检监察体制做了重大改革,例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派驻机构”由过去中纪委监察部和所驻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中央巡视组将监督重点集中在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上,目前已完成全国2/3省市区的巡视。现各省市也纷纷建立巡视组,检查下属单位。但层级式的纪检监察体制还是没有有效的避免机构虚伪,功能虚化。对此,您有何改善建议?国外廉政机制有何经验可取?
  胡星斗:纪检监察部门的垂直领导、巡视组制度有助于独立地开展反贪工作,避免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但仅靠这种外部的偶尔一次的检查不足以遏止腐败,国外的廉政做法的确值得我们借鉴。如澳大利亚等国在招标时有独立的舞弊控制小组参与全过程,德国官员办事实行“四只眼睛”制度,即必须两人同时做出决策方有效,芬兰等国实行审查官制度,行政官员的决定只有在审查官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许多国家还强化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如财政预算决算、每一笔稍大一点的财政支出都必须经过议会的批准;议会还设立监察专员对政府进行日常的监督;建立对议会负责的申诉专员制度以独立、有效地开展调查,监督问题的解决,保护举报和上访。
  5、从宏观制度上看,规范的制度在官场中得不到遵循,而各种黑色的、灰色的“潜规则”却大行其道的体制性原因何在?
  胡星斗:中国几千年是一个人治社会,其遗患是规范、制度、法治不昌,人情、关系、面子盛行。虽然改革开放后中国在不断地进步,在逐步地推行法治,但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实的社会仍然是人治大于法治,譬如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上级任命、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自然会让买官卖官、阿谀奉承、行贿送礼等“潜规则”、“潜行为”盛行。
  6、有消息称,我国将在2010年前建立起能够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在您看来,这套体系最终能得到行之有效的落实应当怎样处理好与宪法、党章、上位法、现有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
  胡星斗:中国必须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也就是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现代反腐败制度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落实党章的先进性要求,同时在现代反腐败经济制度、现代反腐败政治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体现民主、分权、制约、监督的原则,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狠抓法律和制度的落实,这样,中国才能遏制住腐败,建成一个清廉的国家。
  • 上一篇文章: 改革信访制度的设想

  • 下一篇文章: 户籍制度何时摘掉“排外”帽子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 大疆创始人汪滔:我欣赏乔…[52]

  • 世界第一的大疆无人机,想…[50]

  • 张文木:关于中国人口问题…[60]

  • 蔡崇信对话张忠谋|面对宏…[57]

  • 任正非:全面提升软件工程…[55]

  •  
     最新5篇推荐文章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传…[6]

  • 走向安国、人道与和平——…[9]

  • 张文木:谈文化自信,而又…[14]

  • 张文木:政治人物安危与国…[18]

  • 张文木:诱倒对手的最佳方…[15]

  •  
     相 关 文 章
  • 评刘伯温[1277]

  • 从追求GDP转变为追求HDI[2009]

  • 中国为何没有一流的大师[2115]

  • 既要尊孔更要尊墨,墨子是…[2191]

  • 关于制定中国的阳光法案的…[1233]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中华民族精神网
        站长:谢昭武 QQ:31487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