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接轨我们到底需要什么?
众所周知,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我们在经济建设、科学技术、科学管理中的确需要与国际接轨,如各行各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就必须要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适应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但是,任何国家都有各自的实际情况,在国际接轨中,除了技术标准、商品交易方式之类通用标准可以接轨外,在涉及到社会、文化、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必须是结合各自国家的国情来决定的。就是现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也是他们在实践中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所创造出来的。而纵观我国目前在国际接轨口号下所提出的一些接轨内容,就是完全脱离了我国的社会的客观实际所产生的。下面仅举人们当前最关心的两个接轨内容为例,并就产生的原因作一简要分析:
一、劳动者退休年限与国际接轨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劳动退休年限为,企业事业单位普通职工为女性50岁,男性60岁;管理人员(含技术干部和行政干部)为女性55岁,男性60岁。而涉及重体力劳动者和特殊岗位者可提前。在近年来的具体执行中,由于我国就业人口压力增大和改革的原因,实际年限均是提前。但最近社会劳动保障部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即将实施的管理政策,即要延长退休年限。据称要向西方国家的65岁退休年限看齐。而且首先要提高女年限。虽然只是其新闻发言人的消息透露和相关精英人才的论证,但我们不难看出,这个所谓的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思想,已深入到我们部门的决策者中,而与国际接轨就是他们的最大的口号。
二、精英及管理层高薪政策与国际接轨
目前,我国的国企老总们和从多高校教师的工资已不是什么保密了。为什么会出现与社会大众悬殊巨大的这种收入体系呢?按照政策制定者的说法,同样是要国际接轨,因为国外一个老总可以是成百、上千万的收入,我们的老总也要成百、上千万的收入才能显示与其地位相当。国外的大学教师是年薪多少万美元,因而我们的大学教师也要达到月薪上万元。除此外,还有医生、法官等等,他们在通过各种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猎取高收入时,总会有一个体面的说法,国外的医生、法官是多少收入,我们要与国际接轨才能体现我们的价值。这种要体现精英们价值的思想,也同样深入了部门决策者的灵魂中,而最大的口号也同样是与国际接轨。
三、上述两项接轨严惩脱离中国国情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如何解决人们的生存权是一个最基本的人权问题。为此,新中国建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人以自己的奋斗目标为宗旨,把解决全体人民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最根本的任务,结合中国自己的实际,走出了一条低薪广就业的道路,使适龄劳动人群中基本上实现了就业保障。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就业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劳动力资源管理上给我们的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从事劳动力资源管理的管理者和政策研究者们,不但没有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适应我国社会现状的改革措施,却以与国际接轨为由,提出了一个又一个匪夷所思的管理政策。上面所举两例,仅是代表而已。而他们在提这些口号时,却没有看见我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正面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上亿计的劳动力人口需要生存。现在别说是延长多少年,就是把现有政策改为提前5年,也不能解决我国的就业压力。在薪金政策上,他们更是忽略了我国的基本社会性质,竟把扩大不同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作为一项改革方向。可是他们却忘记了任何国家的高薪收入总是与各国的大众社会平均收入相对的。何况我们的国企是谁的?是人民大众的,不是某一个老总的。我们虽然不提倡平均主义,但国企老总的性质和私营企业的老总有着质的区别,他没有资本的投入,只有劳动力的付出。只是由于分工和职位不同,贡献不同,应该得到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合理的报酬。但绝不是如我们现实中所正在发生的、带有严重公平性的、导致两极分化式的高薪报酬。同样,高校教师、医生、法官们也是如此,他们的报酬多少一定不能脱离我国的社会现实而行所谓的高薪政策。我们试想,如果有一天两极分化而出现社会动荡,教师、医生、法官们的高薪还有保障吗?我想,他们不可能因为国外的月亮要圆一点就全都到国外生活吧!
请有良知的精英们想一想吧,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际接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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