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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圭和他开创的中国近代公民教育         
华南圭和他开创的中国近代公民教育
[ 作者:佚名    转贴自:网易    点击数:22    更新时间:2024-04-20    文章录入:admin ]

 

 

1912年民国定立,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个宗旨的进步意义在于废除“忠君尊孔”观,打破了“天地君亲师”的道统束缚。不过何为“道德教育”,指向并不清楚。随着新文化的兴起,教育部联合教育界人士在1919年拟定以“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为教育宗旨。这是第一次提出以“共和精神”作为国家教育的最高指导,并指出“共和精神”应有之意包括“养成公民自治习惯,俾人人能负国家社会之责任”,公民教育成为“发展共和精神”的重要议题。1922年“壬戌学制”确立,次年《新学制小学课程纲要》公布,“公民”作为一门独立科目正式进入课程体系,开启了中国公民教育的热潮。

其实在公民科进入学堂之前,一些学者已经开始编写公民教育读本,例如1917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浙江吴兴人方浏生编辑的国民学校用《公民读本》(两册),台湾教育史家司琦教授认为这是“我国最早的公民教科书”,笔者深为认同。不过在更早时候,中国学者翻译的欧美公民教育读本已经出现。尽管数量寥寥,但它们在中国教育史上的意义不容忽视。其中,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华南圭译《法国公民教育》是笔者所见最早的公民教育译著。此前研究者对于这个话题缺乏探索,未曾有专门论文关注。本文就此展开,论述华南圭这部译著的主要内容及其在近代教育公民教育史上的价值。

华南圭是一位历经清朝、北洋、民国和共和国四个时代、在近代史上贡献颇著的人物。他生于1877年,卒于1961年,江苏无锡荡口镇人,字通斋,幼时在江苏沧浪亭中西学堂学习法文。曾中举。1902年入选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成为师范馆第一届学生。1904年官派到法国巴黎公益工程大学(Travaux Publics)学习土木工程,是该校第一个中国留学生。1910年回国。1913年任交通部总工程师,协助交通部长叶恭绰创办天津扶轮中学。他编写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土木工程教材,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博物馆,协助朱启钤建设北京第一个公园——中央公园(即中山公园),协助詹天佑创办和主持中华工程师学会等。他曾任京汉铁路总工程师、中国营造学社干事,北平特别市工务局长等职。在担任北平特别市工务局局长期间,曾主持对北京郊区水源的系统调查。他是中国近代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开拓者、建设者,被誉为中国铁路建设第二代英才,还是园林建设和市政建设的开拓者。

民国元年,华南圭译《法国公民教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该著是华南圭选译法国著名政治家,同时也是生理学家、航空医学和潜水医学先驱保罗·勃特(Paul Bert)所著《公民教育》(Instruction Civique)一书。原作者保罗·勃特的政治倾向是支持法国资产阶级共和派的温和派,支持莱昂·甘必大(Leon Gambetta1838-1882)领导的共和联盟在巩固和完善共和制度方面采取的诸多措施,比如强化议会权力,实行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的世俗化、民主化,恢复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实行教育改革,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共和制,推动法国成为真正的议会制共和国。保罗·勃特此著写于19世纪80年代,法国在德意志帝国兴起威压之下,民族情绪激发,教育改革成为当时法国民族国家意识形成的鼓手,学校承担着灌输共和思想和民族意识的使命。如他所说,“一国人民需要有崇高的情感,统一的思想,共同的信仰。我们要将对祖国热烈而理智的信仰、崇拜和爱戴灌输到孩子们的精神和心灵中,渗透到他们的血液里。公民教育的使命正在于此。”结合法国历史背景和保罗·勃特本人的政治倾向,可以理解此书的大致意旨和华南圭选择此书的深意。

华南圭在绪言中介绍说,该书是法国全国小学校通行的教本。此书之善在于,可以培养爱国思想,增长政治知识,使人富道德、守法律,使人备社会之资格,假若国人具备了这些素养,中国就可以成为一个优良的立宪国家。所以,他推荐这部书不仅可做小学教本,也可看做共和立宪之大纲来学习。他还说明,书中凡有括弧,括弧内的话皆出自译者本人。所以从这部书中可以见到华南圭的直接见解。原书是问答体,华南圭保留问答体的形式,将其译写为浅近的文言。

就笔者所见,《法国公民教育》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所见最早以“公民教育”为主题的著作。它较为完整地介绍了法国公民社会制度架构和公民精神,总结了法国公民教育的八个方面:尚武,纳税,刑法,下议院 法律 政府,国家 村 府 行政,自由 平等 亲爱,改政,人权之文告。对中国读者而言,它最突出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对“公民教育”包括什么知识内容提出了一个可借鉴的框架,读者会对法国基本政治结构,行政运作方式,政治改革的历史,权力制衡原理,以及公民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有所把握。

 

第一篇“尚武”,开篇以共和国民基本精神为主题,归结到“爱国”精神上。著作的观点是,“本国者,大家也”,“无论何人凌辱汝本国,即凌辱汝父母也”,故而“为国捐躯是荣誉”,面对国旗一定要脱帽折腰表示尊敬。著作指出“本国是一大家族”以及把祖国比作父母亲族,颇符合民国肇建“五族共和”之宗旨,又是对“国族”观念的较早阐述。“国族”观念产生与近代,越是面临外患越是明显。传统时代,中国人不乏“家邦”意识;近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民族国家的兴起和近代“国家”的建立,“家邦”思想逐渐转变成“国族”观念,华南圭此时翻译的这部译著可谓一个注脚。此书精神与民初共和教育宗旨深刻契合,足见华南圭选择此书的匠心。

关于近代国家和社会的运行方式,主要表现在第一篇之后的四篇中。

第二篇“纳税”,讲纳税的重要性及预算诸事。很多知识对于当时的中国人是非常新鲜、启蒙性的。比如在“下议院 法律 政府”篇讲“投票”,说明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善则百事兴,法律不善则百事皆败,天下事无有更重大于法律者”,“人人当遵守法律,因法律是全国人所组织也”。选举最重要的是“投票自由”,故应“匿名选举”。关于政府问题,著作对比现代政府与帝制,指出“帝者,最有害于国民者也”;评述帝制问题所在,认为现在的普通选举法让国民自理,把国民的志愿形成法律,这是最正当的,根本用不着所谓皇帝。在这里华南圭括弧指出,“此种口吻,无非欲以不可立帝之意浸渐于儿童之脑”,表达了他对共和制度历史进步意义的赞赏。

原著比较突出对专制、民主的对比和评判,专门一篇介绍“自由、平等、亲爱”。该篇说明“专制之君之举动,国民无故而抛弃如许之性命、如许之财产,若夫今日之共和,断断不能效尤”;将法兰西革命三大宗旨“自由、平等、亲爱”称为“共和的箴言”,解释为“自由二字,系对专制政体而言之;其平等二字,系对帝室言之;其亲爱二字,则对戕杀国民言之也”。这三项内容各自不同,比如自由包括职业自由、集会自由、印刷自由、奉教自由及不侵害他人之自由;平等包括当兵、纳税刑法、投票、选举、官职际遇平等;亲爱强调它在“正当”之上,与慈惠有别等等,此处不加细论。不过华南圭较为重视的是对权利的阐释,他在括弧中表达对“主权”的见解:

“主权即财产之主权,如田主房主等是也”。

“人权之文告”章,他注解说:

“人权者,言人人应有之权利也。此权利系天赋者也。既为人、既为国民,皆有此权利也”。

这既是对法国大革命精神的解释,又强调了“人权”观念的重要性,表达了他对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压制个人权利的反对和对近代人权观的赞同。

华南圭对这部书给予“无以誉之”的高度评价,说选择这部课本的原因是他认为“此书实所以为人之第一要书也”,“吾国欲变为立宪之国,此书实培本之宝箧”。出版方商务印书馆也推崇该书“各项组织无不略备,足见共和之真精神”。可见华南圭倡导公民教育的前瞻性,以及他对建成立宪国家、造就现代公民的期盼之情。

华南圭推崇此书是“为人之第一要书”,放置于教育思想史上,是一个重要的突破。他提出以“培养爱国思想”、“增长政治知识”和“使人备社会之资格”等为目标的“公民”教育应成为“普通教育”的必要内容,作为新教育最重要、最基本的内涵,这是一种新知识基础上的观念飞跃,这个思想言人所未言,第一次将公民教育提升至学校教育即“育人”的首要位置。

华南圭译《法国公民教育》为中国人编写公民教本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知识体系,帮助中国学者从“修身”向“公民”教育转化做出了范例。

整个传统教育尤其晚清新教育实施以来,教学生“做人”的科目,首要仍属“修身”。不过在官方和很多精英人士看来,修身教育不过是对“陈义过高”的经学的阐释和应用,经学与修身“盖前者所以严古尊圣,而后者所以达用适时”,二者本质相通。以初等小学堂为例,1904年清学部制定《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修身科目“摘讲朱子《小学》,刘忠介《人谱》,各种养蒙图说,读有益风化之极短古诗歌”。可以看出“修身”科目是以经学教育为基本,不脱“修齐治平”道统价值观。不过在民间一些思想开阔的学士编写的修身教科书中,开始有零星初浅的国家、社会观念和世界知识,比如1903年文明书局出版李嘉毂编写的《蒙学教科书》有守法、纳税、财产和政治等课文;1910年陆费逵编写的《修身讲义》论述“立宪政体”和“专制政体”的区别,介绍三权分立知识。但总的来说这些知识是很少的、不完善的,新式、系统的公民知识体系尚未建立。华南圭这部译著适时引入了一个参照系,呈现了一个较为完整有机的公民教育知识体系,推动中国道德教育从“严古尊圣”、“修齐治平”转向近代“公民道德”。华南圭译著出版当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发表《关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指出“公民道德”加上“美育”就是他所倡导的“德育”。华南圭与蔡元培提倡的“公民道德”教育同是具有前瞻性的英雄之见。?

我们知道,公民教育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现代政治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等,其实晚清这些知识就有不少引入中国。正如政治学家赵宝煦先生指出,西方政治学的大规模引介是在20世纪初新政和预备立宪期间。1901年有稽镜译、高田早苗著《国家学原理》,章宗祥译、岩崎昌和中村孝合著《国法学》;1902年麦曼荪译、市岛谦吉著《政治原论》;1903年杨廷栋重译《路索民约论》,张相文重译孟德斯鸠《万法精理》,章起意重译英国威尔逊《政治泛论》,秦存仁译、高田早苗著《政体论》,林启译、菊池学而著《宪政论》,范迪吉译、菊池学而著《议会及政党论》等。这些近代政治学译著必然包含国家架构、法制知识、权利义务及自由平等的观念和常识,启发中国人对中西政治之异的深刻认识。1899年梁启超发表《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慨叹“欧洲自希腊罗马以来,即有民选代议之政体,而我中国绝无闻焉”,他称此为“最异之点而绝奇之事”,并开始思考“学理上之文明”与“事实上文明”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公民教育的前奏。而公民教育正是从“学理文明”向“事实文明”推进的重要方式,它是以“人”为指向的——培养具有现代国家知识、社会常识和道德观念的人;它立足于个人在推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展现了作为现代社会细胞的“人”的定位,是近代化的重要一步。

在华南圭这部译著出版之时,“公民”尚未成为中小学课程,华南圭和此后的中国知识分子一道把“公民教育”一词越来越多介绍给国人。相比其他较早引介欧美公民教育思想的文章,比如1912年《教育杂志》刊载《公民教育问题》,《中华教育界》第4卷第1号《公民教育论》,第6卷第4号有《公民教育之目的》,介绍德国凯兴斯泰纳(Georg Kerschensteiner)的公民教育思想,认为公民教育应“授以关于民法经济等各种事项,俾知公民之权利义务”,“在国法之范围以内,为完全立宪之行动,而尽力于国家”等等,华南圭的译著显然更加体系化。教育界人士日益认同,为了建成“共和立宪之国”,教育方针“非实施公民教育不可”。几年间“公民教育”几乎成为“教育界一唱百和”、流行一时的思潮。在这股潮流推动下,1923年《新学制小学课程纲要》中设置“公民科”,“公民”正式成为普通中小学教育的必修科目。回望20世纪中国公民教育短暂、辉煌而经验和教训并存的历史,我们必须深深感谢它的一位重要的开创者、引介者——华南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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