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特权垄断企业给中国的发展蒙上了阴影(见附件)。
我建议分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网、中国电信等垄断企业,尽快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反垄断法》,禁止独家垄断,或者规定垄断企业应当缴纳巨额的垄断税。
我建议尽快提高资源税标准,我国的资源税还不到美国、德国、法国等国的三十分之一。这极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节约型社会的建立。
我强烈建议取消垄断国企的“税后利润不上缴”的规定,把资源的福利还给广大人民。因为根据1994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规定,1993年以前注册的国有全资企业税后利润不上缴,结果巨额的利润流入了特权利益集团和外国人的口袋。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大公司在海外上市分红四年就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石油公司当初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四年来海外分红累积高达119亿美元。中国必须立即停止靠资源涨价、靠双向收费、靠掠夺国内消费者,向外国人奉送巨额利益的行为。
垄断企业可以按照利润的比例设立投资基金,用于投资,其余的利润一律上缴国家财政。
以上建议,敬请国务院领导考虑研究为盼。此致,
敬礼!
胡星斗
20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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