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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庄化,中国乡村建设之路         
农庄化,中国乡村建设之路
[ 作者:江河    转贴自:士柏咨询网    点击数:1702    更新时间:2004-01-27    文章录入:admin ]


  目前,农民根本出路的争论已成热点,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已成为主调,在这场“三农”大合唱中,又有少部分专家及本人提出了小农经济合理化的论调。

  从实际效果来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的农业产业化从提出到实践已有不短的历史,特别从一九九五年左右开始的、由党中央组织的多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在农村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几乎到了社会总动员的地步,但绝大部分农业开发及农业产业化项目都以失败而告终,除了“楼”(村委办公楼)、“路”之外,农村面貌基本依旧,农民增收仍然成为包括共和国总理头痛的头号问题。

  从思路上看,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而城镇化更为巧妙,以改变农村的社会形态入手,充分利用聚集效应,大幅降低农业产业化、工业化的组织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效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城镇化,无疑是一条正确而根本之道。

  但是,目前城镇化也在遇到一个难以绕过的巨大障碍:非农或涉农就业岗位供给严重短缺,大量农民移居后的生活与生产的矛盾无法解决。没有农业产业化、工业化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城镇化将是一句空话。所以,大部分人认为城镇化是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的结果,当前应该优先、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业化。

  农业产业化、工业化自身也有一本难念的经,除开其十分关键的高昂组织成本降低和组织效率提高唯有城镇化才好解决之外,市场约束是更大的难题。尽量有人持不同的观点,但市场对食品类的农产品存在刚性约束却是难以驳回的事实。非常不幸的是,食品类的农产品正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基础,中国绝大多数农村,除了生产谷物、果蔬、肉类这类食品类农产品外,没有更多的选择。市场约束,意味农业产业化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只能是望梅止渴。

  由此,本人提出了小农经济对于目前农民的合理性、必要性,是目前中国农民的被迫选择的主张,如何在中国绝多数农民无法回避小农经济的现实基础上谋求中国农民的根本出路,如何安排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应该成为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课题。

  破解“三农”这历史迷题,需要有超常规的思路。正如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在今年二会期间谈及如何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及解决中国“三农”问题之道时所指出一样,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三农”问题,要采取一些超常规的办法,在思想认识、工作重点、资金投入以及政策等方面向“三农”倾斜,“抓它十年二十年,才能奏效”。

  因此,我建议,在大力抓好以提高农业产能和效益及小城镇化建设为核心的农村工作外,可以考虑规划建立大量农庄,部分地区走农庄化之路,大幅提高农民的聚居化水平,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超常规思路。

  这个思路的出发点是基于目前大量农民高度散居已经成为“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城镇化一时难以凑效的判断。由于农民高度散居,极大抬高了各级政府服务农业、农民、农村的成本,极端的例子是,送救济品的汽油费、车辆损耗贵过救济品。由于散居,农民生产效率、生活效率过于低下,有限的收入被空耗。由于散居,农业组织化程度难以提高。小城镇化建设虽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但由于无法解决大量农民移居后的生活与生产的矛盾,加之用地政策的限制,农民进城经济门槛过高,我们不能抱过高的期望。

  因此,我设想在部分地区可以走农庄化的道路,每年实现10%农村人口向农庄规划点移居,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大幅度提高农民的聚居化水平。农庄规划点以基础教育、卫生服务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用地及移居农民生活用地(含宅基地及配套的用于种菜的自留地)、通电、通路等为基本规划对象。为了降低农民移居的门槛,除了可由国家购买农庄规划点土地并向移居农民兼价出售外,还可制定执行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政策,允许移居农民用其原有的山场或田地使用权置换农庄规划点的生活用地使用权。这种生活元素与生产元素的置换将是各得其所,两全其美:山区农民取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垌面农民获得更大的生产空间。

  注意,本人所设想的农庄化与目前的新村建设具有本质的区别:前者允许农民跨村移居,而后者自我封闭;前者具有聚集效应,后者原地踏步。农庄化,将使大多数农民从祖祖辈辈受到的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生态环境。

  农庄化与城镇化也有重要区别:农庄化退可守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生活稳定,安居乐业,进可谋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可演变为城镇化;而以大量农民进城为目标的城镇化却绝对排斥、消灭小农经济,城镇化几乎等同农业产业化、工业化,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几十年内根本无法实现,城镇化将是大多数中国农民的水中花镜中月。

  走农庄化的道路,农民可以就近提高聚居化水平,既提高生活质量,又较好兼顾到生产和生活的矛盾,经济门槛比城镇化低得多,易于实现,应该成为目前农村小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补充,可以成为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适合目前广西甚至全国大部分偏远山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的。

  显然,走农庄化之路,提高农民聚居化水平具有农村小城镇化建设相同的目标价值:利用聚集效应,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效率、降低农村公共服务(主要是教育、卫生医疗)的成本、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拉动扩大工业品的消费;缓解未来大量农民进城的巨大的非农就业压力;方便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乡镇政府的服务效率,为减少乡镇政府人员,解决“食之者众”铺平道路;为现阶段乡镇政府富余工作人员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基于聚集效应的农庄化之路及小城镇建设涉及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探讨。各级党委政府多年长期的实践已经证明,按目前的现状,对如此巨量高度散居的农民,难以实施有效的产业组织,加之市场对农产品规模的强力约束,要让他们的收入提高到能过上具有基本现代文明意义的小康生活将非常困难。但在理论上,我认为某些专家提出要将4至5亿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是不切实际的,这主要原因是难以创造数量巨大的非农就业岗位。相反,走农庄化之路,大量农民在聚居水平提高后可以长期安居乐业:就近从事农业生产,自给自足,大幅降低通电、通路、通自来水、通电话、通电视、子女教育、卫生医疗的平均成本,减少农民由于过度散居耗费在生活生产上的高昂成本,提高农民的相对收入,提高生活生产效率,过着准现代文明的小康生活。由于聚居水平的提高,也方便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村产业调整创造机会。更重要的是,农民及政府对居屋、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可以进入积累的良性循环的轨道,每一分钱既不再浪费,聚集效应更使之增值,从长远角度来看,这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意义。

  本人认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农庄化与小城镇化建设无法相互替代,走农庄化与小城镇化建设长期共存、互为补充、互为促进之路,值得一试。

  无论是农庄化,还是城镇化,都将触及土地使用权流转、置换等深层面政策问题,农村之路,又将面临一个深水区。

  农庄化,将是中国农民目前最现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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