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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儿童节,陈果夫发起“保护童婴运动宣传周”,特意撰文《有将来才有生趣》。全文如下:
个人家庭,国家民族,其所以能生生不息,奋斗迈进者,端赖有未来之希望以鼓励之。是以无论其为个人为家庭,或为国家民族,无不由今天希望明天,由现在希望将来。有将来之无限希望,故于生存竞争之过程中,虽然历尽艰难险阻,而亦在所不辞,盖希望将来有成功之一日也。但人生有限,事业无穷,以有限之生命,作无穷之事业,自不能尽如理想,以达目的。所以未完成之希望,完全寄托于将来之子子孙孙,因此,虽毕智竭力,呕尽心血,而亦有自得之业也。但其子孙承之,一面发扬光大,一面又创造新文化,如是更迭不停,自强不息,于是造成社会进步之原动力。换言之,有将来而后始有生存之乐趣。个人之将来在事业,家庭之将来在子孙,而国家民族之将来,则在人民。人民乃国家之主体,儿童即人民之根源。有健康之儿童,而后有健全之国民,有无量数之儿童,而后有强大之民族,有活泼儿童,而后国家民族始有蓬勃之朝气。儿童是国家未来之命脉,是民族兴起之生命。所有儿童均系国家未来之主人翁,无论为个人,为国家,均应爱护之,培养之,使之繁荣成长,蔚为大用。因此,为儿童着想,亦即为将来着想。但自儿童本身之责任观之,却不仅为将来已也。继承列祖列宗过去之光荣历史,发扬五千年灿烂悠久之文化者赖儿童,充实现在之生活,发挥社会之生气者赖儿童,增强未来之活力,延续未来之生命者,更赖儿童。继往开来之责,自当期望未来主人儿童之身,吾人宁能不注意及之。
至于保护婴孩、培育儿童之职责,成年有子女者,因负主要之责任。但此种责任,自狭义眼光观之,虽属为个人、为家庭,倘从广义眼光观之,即是为社会、为国家,因此,保护儿童,亦为社会大家之责任。社会保护儿童,其直接福利,虽施诸儿童,而间接亦即施诸社会本身。成人保护子女,直接虽为家庭,而间接亦即造福社会。吾人应知人之生存,不仅为自己,于个人或家庭之外,对于国家也有更多更大之责任。为个人应爱护自己,为国家尤应爱护自己,故凡伤儿童,无疑伤自己之生命,更无疑伤国家之元气。为父母者不宜徒顾一己目前之舒适与享受,置儿童幸福于不顾。社会大家,更宜特别注意,特别同情困苦之儿童,以最大之力量保护之,培育之,使社会、国家、民族之寿命,得因此而绵延无疆。
其次,人类生存,本于互助,而互助之力量,当发源于相爱。夫妇父子之相爱,家庭互助之基础也。亲戚朋友之相爱,社会互助之基础也。人群团体之相爱,国家民族互助之基础也。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是即相爱之扩充,亦即互助力量之扩充。爱儿童及能增加人类之相爱,如斯方为国家民族繁荣发展之途径,世界大同之基础。
由以上种种之关系,保护婴孩,培育儿童,当为社会大家人人应有之责,平时如此,战时尤然,甚盼举国成年人士,共同协助政府,培养国家、民族继起之生命,须知有将来才有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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