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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运动员赏金赏银更应赏无名         
奖励运动员赏金赏银更应赏无名
[ 作者:魏纪中    转贴自:体坛周报    点击数:817    更新时间:2008-08-07    文章录入:admin ]

特约奥组委高级顾问魏纪中报道 7月30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在大雨中进行首次带妆彩排,这意味着盛会开幕已在眼前。据报道称,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人已经承诺,将会增加北京奥运会奖牌获得者的奖金额,还会改变某些奖励方式。但我认为,强调多发钱其实算不得改革。真正的改革,应该是优化奖励方式。
  谈及增加奖金数额,人们的第一印象通常是“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宣布这一决定的时机可以再考虑一下,最起码要做到宁早勿晚。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政府的奖励。它不应简单地视作“物质刺激”或“物质激励”。我觉得,这是国家对运动员成绩的一种认可和回馈,是对运动员为此付出的努力乃至牺牲的现实补偿。
  一直以来,我都把专业运动员看成一种特殊职业。这种职业的特点是机会成本很高,但成功率却很低,因为其间包含了太多不确定因素。一言以蔽之,它就是一种风险职业,而绝大多数运动项目都有此特点。中国是这样,外国也同样如此。因此,社会保险就是这种风险职业中不可缺少的保障,而在国外,这早已成为普遍共识。
  说它机会成本高,是指运动员们在黄金年华时,把主要精力都用在了训练、比赛,因而不得不放弃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但教育是一个人在社会中保持竞争的重要前提。运动员的职业生命期并不长,在此阶段不但不能保证成功率,还要担心伤病的侵袭。所以,当他们或退役或改行、进入社会去参与竞争时,他们和同龄人其实早已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了。
  那么,如何弥补这些付出的机会成本呢?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势必给予关怀性安排,其次就靠比较长久且稳定的保障,那就是社会保险。这次奖励制度的改革朝这个方向靠近无疑是一大进步,但绝不完善。我们奖励的对象,不该只局限于获金牌的明星。事实上,他们并非最需要钱的人。我们可不可以试着去鼓励那些“无名”英雄们?
  奖金数额增加是必然的,我们原来的赏金与世界上不少国家相比,处于偏低之列。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只认第一而轻视第二。社会心理学的试验结果显示,获得亚军,其自身满意度要低于第三名。亚军们其实有拿冠军的实力,但却因为种种因素未能如愿。他们付出的努力绝不比冠军少。然而,这个社会还是只认冠军,我也颇感无奈。
  因此,这次奥运运动员奖励办法的改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运动员们的关怀,这是最主要的。人们对它可以见仁见智,但却应有良好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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