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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新政将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       
住房新政将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
[ 作者:胡星斗    转贴自:作者赐稿    点击数:996    更新时间:2007-10-26    文章录入:admin ]


  最近,中央政府在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此举被媒体誉为“住房新政”。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实行了住房市场化的改革,特别是1998年以后各个单位的住房基本都货币化了。住房改革有利于打破住房公有制、福利化、非资产化、缺乏流动性的状况,拉动了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居民消费,盘活了资产,降低了储蓄率,提高了住房自有率。目前,我国的城市住房自有率达到84%,超过了美国的68%。但是,我们的住房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许多人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了“房奴”;经济适用房分配不公,廉租房基本阙如;房价节节攀升,低收入者望房兴叹;中国的房价与居民年收入之比达到15倍以上,远远高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标准的4至6倍。

  可以说,中国的住房市场化有些过分了,好像是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把住房完全看作“市场品”,而实际上住房有时也是“公共品”,如保障性住房应当主要由政府来解决。住房也不是普通的消费品,而是一种昂贵的特殊商品,对于这样的特殊商品,政府必须承担责任,起码要让普通百姓有房住。

  发达国家的廉租房一般都占住房总面积的20%左右,香港的保障性住房能够占到住房总量的一半。

  中国过去几乎没有廉租房,但搞了一些经济适用房,很多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超大,户型豪华,而且有一半的经济适用房都被富人买走了。以后,保障性住房应当以政府提供大量的廉租房为主。像法国巴黎,那儿租房成风,买房者比较少。他们对买房有很多的限制,税费也非常高。

  为了扩大廉租房的供给,可以规定开发商必须开发占楼盘总面积20%的廉租房,用于低价出租;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的20%也必须用于廉租房建设;国家参与国有企业分红的20%红利专款专用,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住户可以租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也可以租社会上的房子,但是有面积、租金的限制;如果低收入者的房租高于其收入的30%,那么租金超出的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

  为了降低房价,关键是国家要逐步放开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应紧张的状况,并尽可能地降低各种房地产税费。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垄断土地供应,只允许地方政府从农民那儿低价征地,然后高价倒卖给开发商,不允许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在荒地、废弃地、林地上建房出售;各级政府还收取多达几十种、上百种的各种税费,土地出让金加上税费要占到房价的一半。如果政府在保护好耕地和环境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合法化,增加土地供应渠道,少收一些土地出让金,合并名目繁多的税种,抑制炒作,征收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物业税、空置税,打击囤积土地和官商勾结的行为,降低房地产成本中的行贿支出,那么房价自然会大大地下跌。

  此次住房新政的目的是矫正住房市场化过度的状况,如果落实得好,那么它将给广大的中低收入者、工薪阶层带来福音,可谓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200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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