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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友兰论读书         
冯友兰论读书
[ 作者:佚名    转贴自:网络    点击数:1711    更新时间:2004-01-18    文章录入:admin ]


  冯友兰先生(1895一l990)是中国现代学术史上著名的哲学家兼哲学史家。

  我们这代后辈,读到了哲学教科书,记得“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问”。可是,冯先生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他严格地区分了哲学与科学的区别在于“前者求好,而后者求真”。从“哲学在于求好”作认识,才悟到了冯友兰先生为哲学下的定义:“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巨思”的道理,才悟出了冯先生这个定义的有更高的概括性。从这个观点看,他说,求“最后一般规律”乃是科学的事,“超越规律,注重人的精神价值,才是哲学的事”。这一点就非常了不起。他指明“中国哲学对人生方面特别给以注重,因此其中包含有人生论和人生方法,是西洋哲学还未详细讨论之外的”。(冯著《中国哲学之贡献》)这不但把中贤哲学与西方哲学的特征讲明了,而且进一步说明了“西哲长于知识论而疏于人生论;中贤长于人生论而疏于知识论”。“西皙有较多的理性主义,而中贤有较多的直觉主义。”他强调两者需要互补,亦即西方的理性主义与中国的富神秘的哲学相结合,才能造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未来世界相称的哲学”。

  冯友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是他哲学思想中最为珍贵的一个部分。他在《论人生中底境界》一书全面论述了他的境界说。

  冯先生说:“………人所可能有底境界,可以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开”。他认为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必须能够说明个人与其周围各方面的关系,这四种境界即是人与周围各方面可能有的四种关系或四种境界。其中的“自然境界”是最低层次的精神境界,是指人对其行为只有生物直觉,是人对周围各方面的一种关系;“功利境界”是指其行为都有他们所确切了解的目的;“道德境界”是指其行为所及的对象,是利他的,是有益于社会公益;“天地境界”就是人和宇宙的关系。亦即哲学境界,是一种自觉有超社会、为天地立心的意义,这是一种最高、最完善的境界。是冯友兰先生伦理思想的集中表现的境界说。也是他整个新理学体系的核心内容和最终归宿。

  冯先生认为,哲学的用处,不在于增加实际的知识和才能,而是使人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使人对宇宙人生的觉解进而体现出一种人格、胸襟和气象,也就是他经常强调的极高明而道“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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