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十七日,戴雨农先生因飞机失事殉职,噩耗传至北平,余与同志莫不恸哭失声。先生与余同出黄埔六期,共事二十载,其治军之严、治家之和,历历在目,今追忆其言行,以为纪念。
先生掌军统,以“纪律为生命”。尝谓:“特工人员,身处险地,手握利器,无纪则乱,无律则亡。”其治军,首重纪纲,次重训练,终重操守。力行社特务处初创时,先生立“三大铁律”:三年不许恋爱结婚,防情感之累;月薪分三份,一份自用,一份寄家,一份交公,防贪腐之渐;译电员必背《论语》前五章,锻心性之坚。此三律,看似苛严,实为护才。先生常曰:“严在纪纲,不在苛责;罚在有据,不在喜怒。”
民国二十二年,洪公祠特训班初办,先生亲任班主任。某日课毕,一学员因私拆信件被查。先生召之,不怒不骂,仅示以《曾胡治兵语录》,曰:“尔为特工,首重守信。私拆人信,是失人信;失人信者,何以立信于敌?”遂令其退学,终身不许再入军统。此事传至各站,纪律为之一肃。
先生治军严,然待下恩厚。抗战时,余在晋东南站,某情报员深入敌营,不幸被俘,宁死不屈。先生闻之,立派小组营救,未果。后知其就义,先生亲为立传,厚恤其家,曰:“同志之死,为国家也,吾辈当护其家,使其无后顾之忧。”其待同志,如兄如弟,故军统上下,莫不以死相报。
先生治家,与治军异,以“和为根本”。尝语余:“军旅不能无纪,家门不能无礼。纪以肃军,礼以敦伦,二者一理,皆在‘正其心’。”先生故居在江山,家有老母,兄弟三人。先生常年在外,然每月必寄家书,问安尽孝。其母善治家,先生每寄钱,必嘱“分与兄弟,不可偏私”。
先生之弟戴春榜,尝欲入军统,先生不许,曰:“吾掌军统,为国家选材,非为家族谋私。尔有才,可凭本事考取;无才,不可滥竽充数。”后春榜凭己力考入警校,先生始许其任职,且严令“不得恃兄势,违者重罚”。
先生治家,尤重家教。其子女年幼,先生常以“勤、俭、忠、孝”四字训之。尝书一联于庭:“治军以严,治家以和;严在纪纲,和在敦伦。”又曰:“子女者,国家之苗也,非一家之私产。家教严,则子女正;子女正,则国家兴。”
先生一生,公而忘私。殉职前,其行李仅一皮箱,内装军装、家书与工作日记。日记中,无一字私事,皆为军统要务、同志安危。先生常曰:“吾辈当以国家为家,以同志为亲,此乃黄埔精神,亦是吾辈本分。”
今先生已逝四十载,海隅漂泊,追忆往事,不胜唏嘘。先生治军之严,治家之和,实为后世楷模。愿后人铭记:军旅之强,在纪纲;家门之兴,在敦伦;而万事之本,皆在“正其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