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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氏家训》       
《熊氏家训》
[ 作者:佚名    转贴自:网络    点击数:1163    更新时间:2019-02-26    文章录入:admin ]

 

 

一、孝。古语云:百善孝为先,忠臣出孝门。孝,本是中华民族之美德。古有“二十四孝”,熊姓先辈中有“唐旌孝子,宋仰名臣”的典故,上联出自唐代熊衮,官至太守,为官清廉,以至父丧不得葬,昼夜号哭,所辖居民怜之,趁天降大雨的夜晚把钱扔进大院,其以为是自己的孝行感动上天,得钱数万,乃得华葬。吾族子孙,当以孝立家,尊敬、赡养父母长辈,不得有忤逆、离弃父母的行为。

二、悌。意为善待兄弟。就家族而言,同辈兄弟众多,乃家族之兴旺也。兄弟如手足,应倍加珍惜,不得有加害、手足相残之行为。

三、教。家族的兴旺在于教育,教育强则家族强。于国于家,都是根本,是族中大事。由此观之,重视教育则家族兴,忽视教育则家族衰。吾观吾族,自仕礼祖迁居此地,世代务农,教育传统消失怠尽,没出过杰出人物。从吾辈始,应开教育之先河,以教育立家,世代传承重教理念,让子孙步入政、党、军、商各界,励其奋斗,助家族成为名门世家,人才辈出,名满天下。

四、正确处理家产问题。家产是父辈们勤俭持家,留下来的财富。随着家族人口的增多,分家是必然的。吾观父辈们,总因家产纠纷不断,互相扯皮,辱骂,甚至大打出手。悲哉叹哉!吾支先祖,莫不指望子孙繁昌,流芳百世至永远。吾族谨遵:

(一)分家要公平、公正、平均分配,不得有恃强凌弱、恶意侵占族人财产的行为。如有此类不肖子孙,必遭天谴,死后不得以熊姓撰碑铭刻。

(二)团结互助、共谋发展。世界这么大,中国这么大,足够吾族发展,不得有加害同宗同室的行为。

五、赌博、嫖娼皆非正途。赌乃败家之首,嗜赌成性则玩物丧志,嫖娼则破坏家庭的和睦。应戒之。

六、族中子弟,上大学或从军,应共勉励之,激励其努力奋斗,成功成名,利国利家,光宗耀祖,为国争光,此族人之荣耀也。

七、士、农、工、商,皆系本业,留心学习,尽可为衣食之资。如不务正业,触犯法律,身陷牢内,为他人耻笑,此类败坏门风者,是家族之大不幸也。

八、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达到结婚的年龄,应考虑婚姻大事。择偶须慎重,结婚须严谨,闺门要严肃,不得有终身不娶、终身不嫁,无儿无女的行为。

九、诚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做大事的资本,失信则失友,不得有不守承诺、背信弃义的行为。

十、祭祀祖祠,祖墓要心诚、严肃,不得有嘻笑、凶闹的行为。

以上十条家训,此兴家之本,强家之规范,古语云“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吾思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依家规,无发立家,则家族衰败之根本,要想振兴家族,必以和为贵,以教育为本。除此二条,无它途径也。望族人共遵之,助熊氏家族人才辈出,名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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