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民族精神网 >> 文章 >> 专题 >> [专题]和平崛起 >> 正文  
  解决与大国经济摩擦的关键         
解决与大国经济摩擦的关键
[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 赵瑾    转贴自:网络    点击数:1745    更新时间:2004-05-07    文章录入:水木

 

  美国不仅是世界贸易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也是我国入世的主要受益者。其在全球经济的特殊地位、在信息技术产业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在对华反倾销、特保条款应用等方面的大国示范效应,决定处理好中美经济摩擦不仅是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也是我国解决与大国经济摩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

  1.遏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示范效应是我国解决与大国经济摩擦的重点。
  美国贸易保护的示范效应不仅表现在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及其贸易政策的选择上,而且表现在对华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如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对华出口既是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重要一环,也成为欧盟和日本对华贸易政策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样,在中国入世谈判中,《美中双边WTO协议》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法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规定15年的期限,最后作为“非市场经济条款”纳入到中国入世承诺中,成为各成员国对华实行反倾销的重要法律依据。特别是其在对华反倾销中反映出的扩散效应,如对彩电的反倾销不仅引发了美国国内家具等其他行业对华反倾销,而且造成其他国家对华彩电的反倾销调查,将对我国主导产品的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2.中美两国意识形态的不同是我国解决与大国经济摩擦的难点,突破难点的关键是强调两国及其在全球经济的共同利益。
  中美两国意识形态不同,美国在对华经贸关系中始终表现出经济与政治挂钩的特点,以前是人权,现在是反恐等,决定我国要突破双边经济摩擦的难点必须使经济问题与政治脱钩,强调两国及其在全球经济的共同利益。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最新的统计,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四大贸易国和第三大进口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贸易大国,要求中国不仅做负责任的大国,而且要承担大国的责任。在过去的一年中,国际上由“中国威胁论”向“中国机会论”的转变,以及关于人民币是否升值对中国经济、美国经济、亚洲经济以及世界经济影响的争论,表明中国对美国和全球经济利益的地位正在上升,这将成为我国突破中美经济摩擦难点的重要的一张牌。

  3.缓和中美宏观经济摩擦是我国解决与大国经济摩擦的关键。
  如何缓和中美宏观经济摩擦,消除引发宏观经济摩擦的导火索,解决中美贸易收支不平衡是关键。为此,首先,应统一计算口径,消除中美贸易统计误差。其次,我国应建立中美贸易的对话机制,就人民币汇率以及市场准入问题形成框架协议,使美国认识到贸易逆差扩大的根源不是中国出口扩大以及汇率的操纵,而是本国消费过剩及宏观经济政策失误等问题所致。第三,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出口市场结构,打破过多依赖美国的出口体制。第四,限制汽车等消费品进口,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扩大经济增长需要的生产资料进口等。

  4.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坚持合作而不是对抗是我国解决中美经济摩擦的战略选择。
  以对抗方式解决中美经济摩擦往往容易造成两败俱伤。由于我国在高新技术产品进口、跨国公司投资、贸易收支顺差等方面对美国具有较强的依赖,我们主张解决中美经济摩擦更应该强调合作而不是对抗,将摩擦看成促进两国经济合作的契机和推动力。采取上述对策的原因:一是经济全球化下,在贸易中寻求双赢,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建立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正在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二是国际贸易争端发展史告诉我们,大国解决贸易争端的手段主要是合作而不是对抗,历史上,日美贸易摩擦最激化的时候,往往也是日美经济合作向纵深推进的时候,正是贸易摩擦才为日美深层次的经济合作创造了新的发展机会;三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贸易大国,履行诺言,对外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在这种条件下,争取对内和对外的双向开放,即通过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促使他国扩大市场准入,扩大我国产品出口,将比实行贸易报复使我国在对外贸易中赢得更多的主动,也符合国际上解决贸易争端由限制进口转入扩大出口的主流。四是我国对美出口的产品具有替代效应,即通过双边或者区域经济合作,美国可以从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同类产品,而美国对华贸易利益的替代空间有限。
  在此,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以合作求发展并不意味着我们将放弃权力,对于一切对华不公正的贸易行为和贸易手段,我们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进行有力的反击。

  5.以制度对制度是应对中美经济摩擦的有效手段。
  从美国在全球制造和解决贸易摩擦的惯用手法来看,美国最善于打制度牌。在对华贸易中,将“非市场经济条款”、“特保条款”、“过渡性审议机制条款”纳入我国入世议定书中,由于上述三大条款适用期较长,分别是15、12和8年,不仅影响我国外经贸长期发展,而且成为我国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摩擦的重要根源。
  为此,在中美贸易谈判中,我们不仅要防止类似“三大条款”的美国制度陷阱,而且在要以制度对制度反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以制度对制度不仅要求我国在WTO新一轮贸易谈判中坚决抵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新的贸易规则的制定,而且要求我们打好制度牌,有力回击美国对华贸易的歧视性待遇。如在近期中美WAPI无线标准冲突中,为了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以及支持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应打好中国的标准牌,抵制美国对华遏制战略。同时,为了平衡美日欧大国在华贸易利益,及时回应大国在华利益之争,应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美半导体摩擦。

  • 上一篇文章: 中国外交展现成熟平和 稳健迈入“地球事务”

  • 下一篇文章: 东北亚地区的合作:价值、可能、困难与前景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 张文木:美国人的“商人”…[52]

  • 张文木:毛泽东是这样看原…[70]

  • 侯外庐西大治校[58]

  • 中国思想史的奠基人——侯…[59]

  • 张岂之:史念海先生的学术…[65]

  •  
     最新5篇推荐文章
  • 媒体盘点习近平引用过的邓…[6]

  • 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6]

  • 血浓于水一家亲——中国是…[7]

  • 王世真:握紧命运的缰绳[20]

  • 王世真:要做开创性的事[23]

  •  
     相 关 文 章
  • 中国的未来形象:愤怒的民…[6087]

  • 中国多数核心领域没自主产…[2746]

  • 什么样的大国?什么样的国…[2516]

  • 谁是体育大国?[1819]

  • 大国的环境外交与我国的对…[2976]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中华民族精神网
        站长:谢昭武 QQ:31487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