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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百里:一个理想:告教员及大众         
蒋百里:一个理想:告教员及大众
[ 作者:蒋百里    转贴自:节选自《蒋百里全集》    点击数:8    更新时间:2026-03-05    文章录入:admin ]

 

 

1920年,蒋百里撰写《一个理想:告教员及大众》。全文如下:

 

吾今以一理想,告我国之教员及大众。

夫教育者,非仅知识之灌输,乃人格之养成也。非仅学校之事业,乃社会之事业,国家之事业也。

今日之教育,病在机械,病在功利,病在知识与行为分离。教者以机械为天下率,以养成机械为无上之目标;学者以文凭为目的,以分数为能事。于是人格日以萎缩,精神日以萎靡,国家日以衰弱。此非教育之罪,乃教育之失其本也。

吾之理想,在恢复教育之真精神,在使教育从“物的关系”回到“人的关系”,在使知识与行为合一,在使学校与社会合一,在使个人与国家合一。

第一,教育当以人格为中心。人格者,教育之根本也。有健全之人格,乃有健全之个人;有健全之个人,乃有健全之社会,健全之国家。教员者,人格之模范也。教员之人格,即学生之人格;教员之精神,即学生之精神。故教员当以高尚之人格,感化学生,陶冶学生,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勇气、有责任之国民。

第二,教育当以自动为原则。教育之事,根本上要自动,要自己去求,要自己去办。教员者,引导者也,启发者也,非灌输者也。当启发学生之自动心、研究心、创造力,使学生自己去求知识,自己去验真理,自己去做事业。如此,知识乃为活知识,行为乃为真行为。

第三,教育当与生活合一。生活即教育,教育即生活。教育不当脱离生活,不当脱离社会。学校当为社会之缩影,社会当为学校之延长。课程当取自生活,方法当用于生活。使学生在生活中受教育,在教育中过生活。如此,教育乃有实用,乃有生命。

第四,教育当与国家合一。教育者,国家之命脉也。教育之目的,在养成爱国之国民,在养成能为国家奋斗之国民。故教育当灌输国家观念、民族观念、责任观念。使学生知国家之危亡,知民族之兴衰,知个人之责任。当以国家之需要为教育之需要,以民族之复兴为教育之目标。

第五,教育当采中西之长。吾国固有之文化,有其至善至美之处,如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此乃民族之精神,不可不保存,不可不发扬。西洋之文化,有其科学文明、守法守规之长处,此乃现代之需要,不可不学习,不可不吸收。教育当融合中西,贯通古今,使学生成为既有民族精神,又有现代知识之国民。

生育非仅数量之多,尤在质量之优。优生优育,乃民族自强之根本。父母者,子女之第一教师也。家庭者,教育之第一场所也。故家庭教育,不可不重视。父母当以身作则,当教子女以做人之道,以爱国之心,以勤劳之习,以节俭之德。

吾之理想,非高远难行之事,乃今日可行之事。教员与大众,当共负此责,当共赴此志。以教育之力量,救国家之危亡,谋民族之复兴。

吾信,吾国之教育,必有光明之前途;吾国之民族,必有复兴之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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