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民族精神网 >> 文章 >> 个人精神 >> 婚姻家庭 >> 家庭 >> 正文  
  《萧氏家规、家训、格言》       
《萧氏家规、家训、格言》
[ 作者:佚名    转贴自:网络    点击数:1273    更新时间:2019-03-05    文章录入:admin ]

 

《萧氏家规》

 

尊祖敬宗,和家睦族,毋致因利害义,有伤风化;

祠宇整修,春秋祀典,毋致失期废弛,有违祖制;

各宗坟墓,山林界址,毋致失祀管顾,有妨占据;

读书尚礼,交财尚义,毋致使骄且吝,有玷家声;

富勿自骄,贫勿自贱,毋期久富长贫,有失大体;

婚姻择配,朋友择交,毋致贪慕富豪,有辱宗亲;

赒穷恤匮,济物利人,毋致吝啬不为,有乖礼体;

珍玩奇巧,丧家斧斤,勿致贪污藏蓄,有累后胤;

冠婚讲礼,称家有无,毋致袭俗浮奢,有违家礼;

房舍如式,服饰从俭,毋致僭侈繁华,有干刑宪。

 

 

 

《萧氏家训》

 

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兄之所贵者爱也,弟之所贵者敬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妻之所贵者柔也。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勿矜己之长。仇将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责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处公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逞愤以报横逆,勿非礼以害物命。

见不义之财勿取,见合意之事则从。诗书不可不学,礼义不可不知。子孙不可不教,奴仆不可不恤。守我之分者理也,司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若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谨哉!

 

 

 

 

《萧氏格言》

 

心无妄念,身无妄动,口无妄言,君子所以思诚。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上不欺天,君子所以慎独。

不愧父母,不愧兄弟,不愧妻子,君子所以宜家。

不负天子,不负生民,不负所学,君子所以用世。

萧氏戒宗族六条

1、嫖赌酗酒乃伐性之斧斤、坑财之陷阱。世人不察,多于此中溺情沉欢、丧身亡家而略不省悔,反而以为风流,殊可哀痛。吾宗族贤能诚当知,色为女戎,赌为阚府,酒为酖毒。有一于斯,害终难免。毋迷,毋恋,毋厕足,毋滥觞。

2、擎鹰走犬,伤残物命。结交无籍嬉游浪荡,废特失事。鼠窃狗偷,有伤风化。无论外观不雅,于己本分阴德不大有亏乎?诚吾宗族所当痛惩切戒;

3、起灭词讼,出公门,逞一朝之愤,结不共之仇,内则损心术,外则惹祸遭灾。不时遗罹父母,甚非保身之要道,善后之良图也。愿吾宗族贤能切戒。

4、贪谋刻剥,欺吞局骗,瞒昧侵占,诸凡利己损人者,无论公议难容,贻讥士类,取诮乡评。近害一身,远害儿孙。善恶到头,终有报也。愿吾宗族切以为戒。

5、隐恶扬善,君子之道。如攻发人之阴私,或人本无过而为巧萋斐,委曲媒捏,无论招尤、召侮、报复之不免,于己之忠厚亦甚损矣。愿吾宗族切以为戒。

6、卑者不得挟富、挟贵、挟长,藐视尊长。盖富贵者祖宗之余庆也。长者尔之生年早也。至于名分乃由祖宗支派根源而定,不可易也。若恃此三者,藐视尊长,即系藐视祖宗矣。此五伦以外人也当为同族所共诛。

 

 

 

 

萧氏勉宗族七条

 

1、要耕耘。盖耕耘衣食之源。语云:三十六行,耕种上行。又云:一日不耕,或受之饥。一日不耘,或受之寒。此耕耘者生理之要务,吾宗族所当勉也。

2、要读书。盖书者,礼义之府,经世之谟。语云:读书不破费,读书万倍利。又曰: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即学则庶人之子为公卿。不学,则公卿之子为庶人。是读书者诚吾宗族所当勉也。

3、要孝悌。盖孝悌者立身之本。语云:孝顺还生孝顺儿。又曰:孝于亲所当知,悌于长所当执。即慈鸟反哺,羔羊跪乳,鹡鸰急难,死伤孔怀,是孝悌者。诚吾宗族所当勉也。

4、要结交正人。盖正者,言语俱循道义,举动必协规矩。取之可以辅仁,资之常多丽泽。语云:与正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之俱化。此圣人贵直谅戒善柔也,是正人,吾宗族所当勉交也。

5、要整齐家法。盖家法者,一家之纲纪。能整齐之斯,规矩肃而体统正,少不凌长,卑不犯尊,内不干外,仆不妨主,男无犯法之愆,女无违条之议,家业亦可兴,诚吾宗族所当恪勉也。

6、要改过失。盖过失者非圣人不能无。故仲虺美成汤,则曰改过。不吝传说,戒高宗,则曰:无耻过,作非六贽。又曰:日月不疾于蔽亏,君子无妨于过失。蔽亏而能复,无损于明。过失而能改,不累于德。是过失者,诚吾宗族所当速改也。

7、要宗族不得讦讼。既系一族,即系一脉。让他几分,何为失智?若因些须小故致拖讼累,不拘谁胜谁败,皆为祖宗之遗体也,忍乎不忍?

 

 

 

萧氏义举四条

 

1、子孙有非为不孝、玷辱祖宗、败坏家风、干犯行止一切名教所不容,通族仗义鸣鼓攻之。

2、子孙有倚恃凶顽,敢于生事,冒犯宗族尊长凌虐三党一切暴横不仁,通族仗义责之。

3、子孙有安分守己、柔懦弱,果系无辜受侮,遭人坑诬陷而枉不能申者,通族仗义为之申理,扶之、救之。

4、子孙有值贫乏,果系苦节励行,立志上进者,或薪水不给,或婚丧难举,或进盘费缺乏莫措者,通族量力助之。

 

  • 上一篇文章: 《俞氏家训·处世良言》

  • 下一篇文章: 《汪氏家规家训》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 张文木:毛泽东是这样看原…[56]

  • 张岂之:史念海先生的学术…[53]

  • 毛泽东:“应当有中国的李…[53]

  • 张文木:一个纯粹自由主义…[55]

  • 张文木:虚无主义与教条主…[68]

  •  
     最新5篇推荐文章
  • 以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夯实文…[10]

  • “碳达峰”“碳中和”:是…[13]

  • 研究益世学问 书写时代华章…[9]

  • 求索人类社会繁荣之路——…[9]

  • 王蒙:文化自信的历史经验…[17]

  •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中华民族精神网
        站长:谢昭武 QQ:31487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