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民族精神网 >> 文章 >> 个人精神 >> 婚姻家庭 >> 婚姻 >> 正文  
  夫妻和谐的心理需要         
夫妻和谐的心理需要
[ 作者:佚名    转贴自:网络    点击数:1816    更新时间:2004-06-16    文章录入:tingting

 

   人世间,最亲近的关系,莫过于夫妻。二者如何达到心心相印,亲密无间,就需要了解双方各自的心理需求,从而达到和谐、美满。美国著名生理学家默里对人类的心理需要进行了归纳,从而得出夫妻和谐必须满足双方的五种心理需要。

    第一、尊重的需要 自尊心自幼即有。一旦受到损害,便会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信赖,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任何训斥或轻视眨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这是最不能忽视的。

    第二、自主和表现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办事。这就是自主的需要。一切听我的,就会扼杀对方的自主性。每个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于是尽可能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出可观的劳动成果,使自己的表现心理得到满足。夫妻间则常想通过语言或行为来使对方欢悦、惊奇、着迷而赞赏自己。 

    第三、交往或社交的需要 社会是人的生活乐趣的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相反,会导致心理平衡的破坏,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对爱人产生反感、乃致厌倦,使爱情窒息而死,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第四、爱好和感情的需要 各人有各人的爱好,你爱看戏,他爱打球,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提供方便,而不应限制。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诚挚、热烈、持久的爱,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满足。否则,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不满、烦恼、怨恨便接踵而至。 

    第五、宣泄的需要 爱人心里不痛快时,总想找人诉说一番,一吐为快。这种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最为理想。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责备对方心胸狭窄,或嫌对方唠叨烦人。而应主动接受对方的渲泄,并进一步劝慰、疏导,排解其内心的痛苦,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建立新的心理平衡。这样内心的痛苦便会烟消云散,夫妻感情也会进一步得到加强。

  • 上一篇文章: 中国为何少娇妻

  • 下一篇文章: 婚后两人世界的心理调适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 徐向前军事文选笔记[97]

  • “布衣元帅”徐向前,一生…[75]

  • 大疆创始人汪滔:这世上没…[118]

  • 八年时间,宇树科技如何成…[100]

  • 宇树科技机器人创始人王兴…[200]

  •  
     最新5篇推荐文章
  •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36]

  • 作之君·作之师·作之亲[33]

  • 张伯苓“公能”教育思想的…[48]

  • 陈毅为中国围棋事业奠基[40]

  • 黄炎培:爱国民主人士建言…[46]

  •  
     相 关 文 章
  • 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政…[5897]

  • 通过制度正义走向社会和谐…[2951]

  • 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社会[3944]

  • 青岛城市精神:和谐与卓越…[2494]

  • 营造和谐美满的夫妻氛围[1991]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中华民族精神网
        站长:谢昭武 QQ:314877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