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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体制,只要有纳税,就是贡献

作者:隗芾    转贴自:隗芾博客    点击数:847


 

 

纳税,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必尽的义务。税收,不仅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保证,也是社会贫富差距调节的手段。公民依法纳税,换来的是国家对个人权利的保障,也是一个人社会价值的体现。不管是什么性质的社会都有公民纳税的规定,所以连文成说:“不管什么体制,只要有纳税,就是贡献。”他这样说,也这样实践着。公司自从创建以来,一直保持着县里纳税第一的记录。这也是他从内心里感到骄傲的事,甚至为此在公司里开了庆祝会,大张旗鼓地宣传这种光荣。

现在社会上曾经刮起一股歪风:不以逃税为耻,反以为荣,甚至冠冕堂皇地写书,介绍所谓“合理逃税”的经验。这样的人可以说是丧尽了天良。“天良”是什么?就是对祖宗、祖国的良心。人们常说,每个人都是“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不管乞儿与富翁,结局一律平等。但是,每个人所“赢得生前身后名”却截然不同。这种不同不与财产的多少成正比,而与对待财产的态度成正比。贪官之可恨,不仅因为他非法占有了巨额财产和金钱,还在于他们的逃税。也就是说,他们只享受社会给他们提供的各种权利,而不尽纳税义务,等于是社会上的蠹虫,结果只能是遗臭万年。反之,许多富翁虽然积累了大量财富,却不断地回报社会,远远地超出纳税的限制。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早已表示,他会在去世之前将90%的财产捐献出去。另一富翁巴菲特则已捐出370多亿美元。为此,他回答《财富》记者时说:“如果给子女留下巨额财产,对他们而言并非是件好事。人们完全可以用其它方式处理财富,以避免剥夺孩子们享受成就感的机会。对于一个大学生而言,几十万美元的遗产就足够了。”在中国也不乏这样的人。2006年“感动中国”第一人霍英东,一生艰苦奋斗,却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改革开放后的祖国建设,他在香港并不是资金最雄厚的,但却是为慈善事业捐款最多的人。他经常对家人说:“人一生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从小我的父母就不在了,小时候很穷。过去我们没有条件,现在有条件做到,就要为国家尽量多做些贡献。”其他如李嘉诚、包玉刚、陈伟南等一大批。他们或捐资办学,或捐资扶贫,或以个人资金设立慈善基金会。对于这样高境界的人,怎么可能去逃税呢?

纳税是对国家表示爱心的举动,本来应该是自觉自愿的事。但是,社会上确有一些宵小之徒,千方百计亵渎这项神圣的义务。于是,任何社会都对纳税有所规定。社会为了体现公平,纳税都是按能力大小做了最低的规定。能力大小的衡量标准就是收入的多少。国家按收入的多少,要求公民主动地交纳或被动地缴纳。然而在当前仍然存在许多国家监管不力的地方,比如人们的隐性收入,意外收入,非法收入等,都还无法纳入制度规定的缴纳范围,这些就要靠人们的自觉,自报自交,否则,你会留下永远的心理愧疚。

中国的确出现过世界税务史上的一些典型案例。例如,很长时期许多国有企业不但不能依法交税,反而需要国家大量补贴,或减免的银行贷款远远超过了所交纳的税款。实际上成为国家养活的企业。企业不盈利,国家靠什么生存?很长时间就靠消耗资源在维持。结果我国很快就由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变成资源短缺的国家,这才使得国家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再如,国家经济状况好转以后,农民成为了弱势群体,为了调节社会矛盾,国家破天荒地免除了实行两千多年的农业税,也是世界的奇迹。但据此认为农民就是非纳税人也是错误的,因为除了农业税之外,农民还有其它税务,比如到集市上卖菜,也得交税等等。

总之,每个公民都要认识到,依法纳税不仅是自己的义务,而且应该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做为民营企业家应该做个典范,乘时代的东风致富,同样应该回报社会。这不仅是一种光荣,也是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是最值得骄傲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