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宣布,5个流域限批地区第一批获得解除限批,此举意味着国家环保总局实施的流域限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却撰文指出:“‘流域限批’的第一阶段已经结束了,各地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十年关不了的污染企业被关了,一大批‘土政策’被废止了。但我们高兴不起来——解除限批之后呢,那些治污设施会不会真正运营?新上的项目会不会履行环保承诺?那些没有被限批的地区会不会以此为戒?”
这位个性鲜明、敢言的官员在这篇题为《告别“风暴”,建设制度》的文章中说,“四年以来,媒体把环保总局的执法行动称作‘风暴’。这个名字很浪漫。但现实却是一场没有丝毫浪漫色彩的、漫长而艰辛的拉锯战。从第一次关停没有做环评的30家特大项目开始,到第二次松花江事件后对大江大河流域的化工业布局排查;到第三次今年初的以遏制二氧化硫排放为目的的区域限批;再到今年夏天太湖蓝藻之后的流域限批。每一次,‘风暴’都跟在突发事件和被动形势后面‘亡羊补牢’;每一次,‘风暴’都未能如愿变成常规性制度固定下来;每一次,‘风暴’能改变的都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是该告别‘风暴’寻找新路的时候了。什么是新路?制度建设。在环保复位的过程中,‘风暴’是必须的,因为它的强势,才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中重新建立环保的权威;但‘风暴’再强,也还是传统的行政手段,没有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而且过于依赖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我们需要的,是更长久、更富全局性的解决方案。”
区域和流域限批为扫除污染沉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更重要的在于,它让人们看到了制度建设的迫切和必然。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扭转目前环境保护的困局,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绝不能仅仅依靠区域限批、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有效,但也有天生的弱点,就是“阶段性”“短期性”,而且过于依赖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认真总结成效,发现问题和不足,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归纳提炼出来,使之上升为制度甚或进入法制框架,应是眼下的当务之急和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要将国家保护环境的意志转化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积极行动,必须以完备而有力的长效制度体系作为保障。
如何建立完备而有力的长效制度?潘岳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制订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即打破行政区划,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资源、环境的容量总量,制定不同地区的发展目标,再根据不同发展目标制定不同的评价考核体系,再按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赋予不同的经济政策。该涵养生态的地区考核绿色指标,该发展重工业的地区考核GDP,该搞第三产业的地区考核高技术附加值。当然,最重要的要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生态补偿”,“如果短期内无法完成这样巨大的调整,那么设立一套对官员的环境考核和问责制度,就是次优选择”,“最后是加强中央监管能力……期望能够成立一个统一的高级别协调机制,组织统一的监测和执法。对于环保部门自己来说,目前亟需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的垂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环境保护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其意也在于要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制度。前一阶段,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国家环保总局也表示,将以绿色信贷政策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陆续在证券、保险、进出口等领域建立环境政策,力争在4年内初步形成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目标。但是,正如潘岳所说,“环保是一只小小的麻雀,剖开它,看得到中国所有的沉疴。在它身上,也可以试验所有治病的良方。环境与行政体制改革、环境与市场机制、环境与社会公平、环境与公众参与、环境与文化伦理……重建环境治理体系,其实是重建社会体系与核心价值的过程。由此引发的种种曲折,既是科学发展与传统发展的角力,又是现代文明和体制现状的碰撞”。只希望,在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之后,我们能看到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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