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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与权威的关系

作者:燕继荣    转贴自:《经济学周报》    点击数:5353


自由、权威和民主是现代社会的三个重要标志。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给政治下了一个新的定义。政治就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如果我们按照他的思路将问题再进一步具体化的话,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价值(财产和权力)的权威性分配将不按照先赋的方式进行;实现这种分配的条件就是经济生活中的市场和政治生活中的选举及政党活动。因此,政治的权威性就建立在经济的自由和政治的民主的基础之上。
  近来,人们都在谈论“新权威主义”,这个概念的提出,似乎使理论界一下子就分出了“精英派”与“民主派”的营垒。“精英派”主张目前中国的现代化应当实行贤人政治,实行中央集权制;“民主派”则强调要全面地推进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要民主、还是要权威?我们需要民主,需要自由,也需要权威。民主、自由和权威其实并不一定是此消彼长的矛盾,关键在于如何理解。
  我们主张树立新的权威,因为我们已多少尝到了没有权威因而也没有秩序的苦头。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应当树立什么样的权威?我们也赞成中央集权。因为我们已经感到了地方主义的抬头(中央集权是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的保障)。现实的问题是,中央应当集什么权?我们也期望着“开明君主”,贤人政治,因为开明的“君主”或政治精英总要比那些腐化分子、不开明分子和能吃不能干者好得多(而事实上,无论是较为民主的国家,还是民主不很发达的国家,都希望有一个或一批开明的政治精英来治理)。问题在于,什么样的人才算作政治精英?这些政治精英如何树立自己的权威?
  我们主张推进民主化进程,因为即使撇开把民主作为政治体系的理想这一点不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今天,任何政治精英(我们假定这样的人物就是在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不大会出现差错的人)都不可能不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手段来推进现代化的过程。
  在某种意义上讲,民主就是保证由比较符合社会大多数成员意愿的精英人物来有效地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所以,我们主张树立一种民主基础上的新权威。所谓民主基础上的新权威,无非两层含义,一是比较民主地产生新权威,从而扩大权威的合理性基础;二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通过民主这种“修槽”的机制来防止新权威沦为旧权威。
  我们主张确立民主基础上的新权威,这种权威新就新在它反对霸权,反对特权。它不是历史上以人的愚昧无知为基础的神权,也不是以暴力和恐惧为基础的专制王权,而是法的权威、合理性的权威和对人人平等的公共权威(有人将它归纳为“裁判权”)。这种新权威的确立过程,就是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当然也就是社会现代化的过程。
  “精英派”与“民主派”之所以能够争论起来,问题恐怕是出在对民主的理解上。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民主理解为某种固定的目标,或者简单地将之归结为选举或其他的单项指标,或者将它归结为传统民主主义者的“直接民主”。我们习惯于把民主和权威、精英对立起来,以为集权就否定民主,而分权似乎才算作民主;或者以为民主就不可能有集权,不可能有强有力的政府;
  “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科恩:《论民主》第10页),它主要体现为愿意参与的人都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因此,采取这种管理体制的社会体系,其主要的特征就是开放性:职位和决策向所有人开放。你愿意参与某个决策,你就来参与;你想争取某个职位,你就去争取;至于你能否达到你的预期目的,那就看大家是不是相信你或赞同你。
  民主是由许多点组成的一个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说达到了某一点之后,就进入了纯粹的民主社会,而在此之前,社会处于纯粹的非民主阶段。正因为如此,我们反对以下两种认识:一种认为中国不具备民主的条件(比方民智和经济的条件),因而不能实行民主改革;另一种认为中国的出路在于立即实行“彻底的民主”,一步到位。
  民主是一个过程,它既不可能在今天也不可能在明天的某一时刻突然到来。上述两种认识的错误就在于,它们都把民主理解为有朝一日便可以“彻底实现”的东西。它们都追求一种“彻底的民主”,所不同的只是实现这种民主的时间问题:一个认为在今天,另一个认为在明天。而我们认为,民主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既不能把它推到遥远的将来,也不可能在今天“一步到位”。
  从理论上讲,先有自由,后有民主。就个人与政府的关系来说,自由强调的是你(政府)少管我,而民主强调的则是我要管你(政府)。因此,目前提自由要比提民主更切合实际。
  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进行结构改革以扩大个人自由,这是我们避免空谈改革、空谈民主的唯一切实可行的人手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将结构改革与民主化建设割裂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