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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专家李永忠建议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

作者:崔丽    转贴自: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2131


早在一个多月前,记者准备就我国建立反腐保廉体系的话题采访著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时,他就建议我们追踪一下深圳市4年来在这方面取得的经验。当我们从深圳采访归来时,他却不愿意接受采访。我们只好将一个月前他与我们的一些谈话作为一种独特的专访。

  “各地都出现了不少反腐败的试点和模式,我认为最好、最成功的当属‘深圳模式’。”李永忠评价道,深圳的反腐保廉体系显示的是制度反腐的创新和力量。

  他说,深圳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前沿,最先遇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的易发多发情形;最早意识到腐败之所以易发多发,就在于现行体制、机制存在着滋生、蔓延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他接着说,“正是在这样的改革实践中,深圳市深刻意识到解决腐败的问题,要有打击、惩处的手段,更要走制度建设的路子。”他认为,深圳市走出的反腐保廉的路子,给人以深刻的启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反腐败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

  李永忠说,“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深圳反腐败之所以走在前沿,就在于“它既按照中央的‘规定动作’去做,又敢于大胆去试、去闯,并成功地摸索出一套‘自选动作’。”“新一届中央纪委非常注重深入调研,了解并总结各地各部门的试点经验,通过分析研究不断把握规律,继而推广到全国。”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深圳等地的成功实践有着密切的关系。

  他认为,深圳市对反腐保廉体系的探索,其更本质的意义是立足于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致力于打造政治体制改革的“样板间”。深圳的经济体制改革走在前面,政治体制改革先发也成为必然。“这样,不仅可以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同时可以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扎实深入的向前推进。”

  他由此得到启发说,“我们有理由也有条件,像当年建立深圳等经济体制改革特区那样,着手建立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区’”。

  李永忠认为,“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内的一些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难以有实质性的推进,就在于我们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特区。而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改革尝试,之所以浅尝辄止,不敢深入推进,也在于对这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失败,没有像当年经济特区的改革那样,有人敢于出面‘埋单’。”

  李永忠说,“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得益于几个经济特区的试验圈。继续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也需要这样几个‘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内民主制度发展、党内监督的强化、改革与完善纪律检查体制,都可以放在这些特区中来进行试点。特区就是改革的‘孵化器’、‘试验场’,可以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因此,他建议,设立这样的政治体制改革特区,“像邓小平同志当年说的那样,大胆试,大胆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