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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岂能成为遮羞布

作者:佚名    转贴自:千龙网    点击数:1592


近日来,“听证”似乎再次成了热门词,从北京水价上调到银川出租车司机“罢运”———凡事一旦涉及政府出台什么新政策,总有论者道:政府应先进行听证,以杜绝政府的不当行政。其论调好似只要举行了听证,许多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

  诚然,
听证制度的建立对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起了很大作用,它本身也是我国经济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的产物。通过决策听证而使得政务公开化、决策透明化,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该政策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因此使得公共政策执行成本大大降低,并有效防止因权力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决策失误。

  但具体到听证制度的实施上,我们政府机关的某些行为却实在有违听证制度设立的本质。

  首先,我国的听证制度中并没有规定案卷排他主义。也就是说,你公众有权表达你的异议,而我政府机关也有权按我的方案行事。至于采用不采用你的意见,那就是我政府机关的事了。当听证材料不是决策的惟一依据时,决策当然也难以脱开秘密行政的影子。这样进行的听证,难怪公众会提不起兴致。即使你政府到处贴公告说征集公众来参与听证,公众也自觉力量单薄而望而却步了,听证会上冷场的报道常常见于报端便是明证。由于应者寥寥,当然更无法代表广大公众的利益。最终的决定权免不了还是到了听证举办者手中。那么听证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代表“民意”的幌子了。

  其次,我国现行的听证制度还有个很大的缺陷便是对信息掌握的严重不对称。由于决策制订者在制定某个方案时必然会要搜集各方面的材料,因此他对要制定的那个方案的背景材料了如指掌,而参加听证的人呢?他们不可能都是专家,如果涉及的内容太专业,他们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的听证时间内把所有相关资料掌握并进行良好分析,就更不用说提出什么异议了。就拿北京秀水街的听证会来说,6名商户代表总共也就给每人10分钟来阐述观点(报道说原定是两名商户代表每人5分钟发言),这根本就不够他们进行咨询的,更不用说准备充分去质疑这个决策了!

  因此,如果听证制度使用不当,它反而会成了政府机关不当行政的遮羞布。解决政府依法行政问题的关键其实还是在政府机关正当合法使用这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