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通过人的本性来说明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在人性论问题上,他调和孟荀的性善论和性恶论,认为人性是天创造人类时所赋予的一种先验的素质,这种素质具有善的可能性,也具有恶的可能性。他说:性者,天质之朴也。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这就是说,天有阴阳,那么禀之天的人性中亦有性有情。性属阳,是仁的善的;性属阴,是贪的恶的。因此,人有贪仁两性,人性兼含善恶的要素。
人性中有善的要素,但这善的要素并非即是善,善的要素必须通过人为的教育,才能使它进而为善。所以他说:今万民之性,待外教然后能善;善当与教,不当与性。性如茧如卵。卵待复而为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可能并不就是现实,也不一定能够成为现实。要使性成为善,由可能变为现实,这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即善,教训之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他认为教育的作用就在这里,如像陶匠对于泥土,冶铁对于金属: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熔,唯冶者之所铸。他这种认为为善要靠人为,要靠教育和环境的力量培养塑造的观点,和荀子极为相似,有一定的合理因素。
但是,他认为教化为善的工作应由帝王来进行,这是上天给予帝王的责任。他说: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他还说:民之号,取之瞑也,使性而已善,则何故以瞑为号?瞑,即萌而无识,民是愚昧无知的,要待王教而后有知。可见董仲舒是从抬高君权的角度来论述教育作用的,把教育看作是王者必不可少的权力。
董仲舒还明确地提出了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与斗筲之性。所谓上品的圣人之性,是天生的过善之性,这种过善之性是其他人先天不可能、后天又不可及的。这指的是封建帝王以及周公孔子一类人物。天委派他们制礼乐、立法度,统治教化万民。他把封建帝王说成是过善之性,这与他维护绝对王权的威信、加强中央集权制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所谓下品的斗筲之性,谈不上什么善质,生来就是恶的,近于禽兽,教化无用,只能采用刑法对付他们。这是指最贫贱的奴婢、农奴以及那些犯上作乱反对封建王权的人。中民之性代表万民之性,方可名性。中民之性就是有善质而未能善,只有通过王者的教比才能成善,但不可以教化成为圣人。这是指除上品、下品之外的一切人,包括-般贵族、官僚、地主、大商人、奴隶主、中小商人、独立手工业者、自耕农,凡一切已取得人身独立的人统统都包括在内。这部分人是当时政治和经济制度赖以存在的支柱,也是主要的教育对象,他把这部分人说成是待王教而后善,目的是要为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治术主张提供人性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