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咏尧(1909—1998),湖南醴陵人,在国军军界有儒将之称,著有《中国国民党党史》、《政治学概论》、《世界各国革命史》、《人事行政论丛》、《人生哲学论》、《经济学概论》、《九十忆往》等。
一、幸福之意义
幸福者,人生之最高理想,行为之最后鹄的,心灵之最大满足,精神之无上安宁也。自人生有欲,即有幸福之求;自人生有知,即有幸福之论。古今中外圣哲,无不以幸福为人生终极问题,殚精竭虑,探求其真谛。然幸福之义,至为广泛,至为玄妙,非一言可尽,非一端可概。
幸福非纯物质之享受,乃精神之满足;非一时之快感,乃恒久之安宁;非个人之私利,乃群体之康宁;非外境之赐予,乃内心之修养。
二、幸福之要素
(一)身心健康
身者,心之宅;心者,身之主。无健康之身体,则百病丛生,痛苦万状,虽有富贵,亦难幸福。无安宁之心灵,则烦恼萦怀,忧惧交迫,虽有长寿,亦无乐趣。故身心健康,为幸福第一要素。孔子曰:“仁者寿”,“智者乐”,即身心兼修、幸福双至之谓也。
(二)德行圆满
德者,得也,得于道而具于心,为人之根本。德为幸福之基,无德则幸福无根。《尚书・洪范》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以“攸好德”为五福核心,盖有德则心安,心安则理得,理得则幸福自生。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有德,故常乐;小人无德,故常忧。
(三)家庭和睦
家者,人生之安乐窝,幸福之发源地。家和则人安,家乱则人苦。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天伦之乐,莫此为大。人生在世,无论穷达,若有和睦家庭,即为幸福。反之,家道乖离,骨肉相残,虽富且贵,亦无幸福可言。
(四)事业有成
人非草木,不能无所事事;人非禽兽,不能不求上进。事业者,人生之寄托,精神之表现,价值之实现。或为国家建功,或为社会服务,或为学术钻研,或为实业创造。尽其才,展其志,成其事,虽劳亦乐,虽苦亦甘。事业有成,则生命充实,精神焕发,幸福油然而生。
(五)社会安宁
人者,社会动物也,不能离群而独居。社会安定,秩序井然,风俗淳厚,民生康乐,则个人幸福有保障。若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盗贼蜂起,民不聊生,则个人身家性命且不能保,何幸福之有?故幸福不仅在个人,亦在国家社会。
(六)精神有托
人生百年,肉体有限,精神无穷。精神无寄托,则生命空虚,彷徨无主,虽生犹死。或信仰宗教,或崇奉道德,或追求真理,或献身主义。精神有所依归,则心灵有所安顿,处富贵而不淫,处贫贱而不移,处患难而不惧,此乃最高之幸福。
三、幸福之派别(中西幸福观比较)
(一)中国传统幸福观
儒家:以道德幸福为宗。主张“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以仁义礼智信为幸福,重精神轻物质,重义轻利。
道家:以自然幸福为尚。主张“少私寡欲”“知足常乐”,顺应自然,逍遥自在,超脱世俗,返璞归真。
墨家:以功利幸福为归。主张“兼爱交利”,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群体幸福为个人幸福。
法家:以秩序幸福为要。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以国家安定、社会秩序为幸福。
中国幸福观之通义:重内轻外,重德轻物,重群轻己,重恒轻暂。
(二)西方近代幸福观
快乐主义:以感官快乐为幸福,趋乐避苦,追求物质享受与肉体快感(如伊壁鸠鲁、边沁)。
功利主义:以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为原则,以效果、利益、功用为判断标准(如密尔、斯宾塞)。
理性主义:以理性、美德、精神完善为幸福,重心灵轻肉体,重道德轻功利(如柏拉图、康德)。
存在主义:以自由选择、自我实现为幸福,反对外在束缚,强调个人意志与存在价值(如萨特、尼采)。
西方幸福观之通义:重外轻内,重物轻德,重己轻群,重暂轻恒。
四、幸福之真谛(结论)
幸福不在外而在内,不在物而在心,不在暂而在久,不在利己而在利人。
(一)幸福在于知足
老子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世人多以物质不足为苦,以欲望不满为忧,不知物质有限,欲望无穷。知足则贫贱亦乐,不知足则富贵亦忧。幸福不在拥有多少,而在满足多少。
(二)幸福在于修德
德为幸福之本,有德则心正,心正则心安,心安则乐生。君子修德,不慕虚荣,不贪私利,俯仰无愧,天地自宽。此乃最真实、最恒久、最崇高之幸福。
(三)幸福在于爱人
仁者爱人,爱己、爱人、爱物、爱国。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博施济众,泛爱万物。爱人者人恒爱之,利人者人恒利之。以爱为心,以仁为行,则幸福充满天地。
(四)幸福在于奉献
人生之价值,不在索取,而在奉献。为国家尽忠,为民族尽孝,为社会服务,为人类造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奉献愈多,价值愈大,精神愈乐,幸福愈永。
(五)幸福在于心安
心安是福,心乱是祸。内省不疚,无愧于心;上不愧于天,下不怍于人。无论顺逆,无论穷达,心常安宁,神常泰然,此乃幸福之极致。
诗曰:
幸福真谛不在外,内心知足乐常存。
修德爱人多奉献,心安理得福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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