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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杰:文化复兴之要义

作者:黄杰    转贴自:节选自《省政缀言》    点击数:6


 

 

 

 

文化为民族精神之所系,立国之根本。复兴中华文化,乃当前最迫切之使命。余主政以来,深体文化复兴之道,首在正本清源,继往开来,以孔孟道统为核心,融合现代文明,重建民族精神。

文化复兴,首在尊孔。孔子集华夏文化之大成,其思想为立国之基、教化之本。每年祭孔大典,余必亲临主持,率文武百官,行三献礼,以昭敬圣崇儒之意。祭孔非仅形式,实为传承道统、凝聚民心之大典,使国人知所敬畏,明所遵循。

文化复兴,次在文物保存。文物为历史之见证,文化之载体。余倡导全省各县市,积极普查地方文物,修复古迹,整理文献。凡文庙、书院、宗祠、古寺、碑碣等,凡属历史文化遗产,均予妥善保护,严禁损毁。并设立文物保管委员会,专司其事,使千年文脉,得以延续。

文化复兴,重在教化人心。以孔孟仁义礼智信之教,正人心,厚风俗。推行四维八德教育,使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理念,深入人心,蔚为风气。复礼兴学,广设孔孟学会,举办学术讲座,弘扬儒家经典,使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相结合。

文化复兴,尤在文献整理。整理乡邦文献、先贤著述、地方史志,编纂丛书,刊印流通。使先民智慧、地方掌故,得以保存与发扬。同时,推广国语,普及教育,扫除文盲,提升全民文化素养,为文化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余深信,文化复兴非一蹴而就,需持之以恒,代代相传。冀以孔孟道统,正人心,厚风俗,续我中华文化之命脉,使我民族精神,永垂不朽。

 

注:1962-1969年,黄杰担任台湾省政府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