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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钦:文化复兴与民族精神

作者:何应钦    转贴自:《何应钦将军言论集》    点击数:7


 

 

1936 年何应钦中央军校总理纪念周讲话《文化复兴与民族精神》,全文如下:

 

文化者,民族之灵魂也;精神者,国家之命脉也。

民族之存亡,系于文化之兴替;国家之强弱,决于精神之盛衰。

我中华民族,历五千年之演进,创造灿烂之文化,孕育伟大之精神。

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以至孔孟诸子,皆以道德为基,以仁义为本,以忠孝为纲,以礼义为纪。

此乃我民族文化之精髓,立国之根本,不可须臾离也。

近世以来,外侮频仍,内乱迭起,我民族文化遭摧残,民族精神受压抑。

西学东渐,泥沙俱下,崇洋媚外之风日盛,数典忘祖之辈渐多。

致使道德沦丧,人心涣散,国势日衰,民族危亡。

欲复兴民族,必先复兴文化;欲振奋国威,必先振奋精神。

文化复兴,非复古也,乃发扬固有文化之精华,吸收世界文化之所长,融会贯通,以成新时代之文化。

民族精神,非保守也,乃振奋固有精神之活力,培养爱国爱民之情怀,砥砺自强不息之志气。

文化复兴,当以道德为核心,以教育为根本,以实践为途径。

明礼义,知廉耻,守忠信,行仁爱,使人人有高尚之品德,健全之人格。

兴教育,重学术,育人才,启民智,使人人有广博之知识,卓越之才能。

勤实践,务实效,戒空谈,去浮华,使人人有奋斗之精神,报国之行动。

民族精神,当以爱国为第一要义,以团结为根本力量,以自强为奋斗目标。

爱国,则能舍生取义,为国捐躯;团结,则能众志成城,共御外侮;自强,则能百折不挠,奋发有为。

有此精神,民族方能屹立于世界,国家方能富强于天下。

文化与精神,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文化为精神之载体,精神为文化之灵魂。

文化兴,则精神振;精神振,则民族强。

今日之中国,外有强敌环伺,内有百废待兴。

我同胞当共体文化复兴之大义,共励民族精神之宏志。

以文化复兴,固民族之根基;以精神振奋,强国家之命脉。

人人为文化之传承者,为精神之发扬者,为国家之建设者,为民族之奋斗者。

则我中华民族,必能浴火重生,再创辉煌;我伟大国家,必能繁荣昌盛,永立不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