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之妇女解放运动,有两大误区:一曰极端个人主义,视家庭为桎梏,欲完全脱离家庭以谋解放;二曰固守封建礼教,视“三从四德”为天经地义,欲妇女永远屈服于男子权威之下。此二说者,皆非中道,俱不足以救中国妇女,亦不足以谋民族之进步。
吾人当知,妇女解放之真义,不在脱离家庭,而在打破“三从四德”之封建枷锁,获得与男子同等之人格与权利;不在否定妇女之家庭责任,而在确立妇女在家庭中之平等地位,使妇女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培养子女,共同为家庭幸福与社会进步而努力。
“三从四德”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与“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之谓也。此等礼教,创于宗法社会,旨在束缚妇女之身心,剥夺妇女之权利,使妇女成为男子之附属品,非现代文明社会所宜存也。吾人当本总理(孙中山)“男女平等”之遗教,打破此等不合理之礼教,使妇女得享婚姻自由、教育平等、职业平等、政治权利等基本人权。
然打破封建枷锁,非谓妇女可置家庭责任于不顾也。家庭者,社会之细胞,民族之基础也。无健全之家庭,即无健全之社会;无健全之社会,即无强盛之民族。妇女为家庭之重要成员,为子女之第一教师,其在家庭中之责任,实与男子同等重要,而非可有可无也。
理想之家庭,当为平等合作之团体:丈夫与妻子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共同管理家务,共同教育子女,共同孝敬长辈。妻子不必再为丈夫之附属品,丈夫亦不必再为家庭之独裁者;子女不必再为父母之私有物,而应为国家之未来、民族之希望。
妇女解放之终极目标,在使妇女既能在社会上贡献力量,又能在家庭中尽到责任;既能获得个人之幸福,又能促进民族之进步。欲达此目标,当从三方面努力:
一曰普及女子教育:使妇女获得知识与技能,具备独立生活之能力,为平等地位之基础。
二曰保障女子职业:使妇女得有正当职业,获得经济独立,为平等地位之保障。
三曰改革家庭制度:建立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之现代家庭,使家庭成为幸福之源泉,而非压迫之场所。
妇女者,国民之母也。妇女之解放,不仅关系妇女自身之幸福,更关系民族之素质与国家之命运。吾人当本民生主义之旨,兼顾妇女解放与家庭建设,使二者相辅相成,而非相互对立,如此则中国妇女幸甚,中华民族幸甚!。
(本文系孙科1937年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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